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47名同志“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深圳中院朱萍法官、珠海中院唐文法官获此殊荣。
朱萍,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获评“全国涉外商事审判先进个人”“广东省审判业务专家”“深圳市优秀法官”,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3次。
从事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二十余年,对国际商事纠纷和仲裁司法审查、司法协助等涉外商事审判中的实务问题有系统思考和深入研究,所审结的多个涉外商事典型案件先后入选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年度案例、2020年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及2021年人民法院案例。主笔及参与执笔人民法院涉港澳台司法协助机制的调研报告、仲裁司法审查疑难问题研究、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合作状况研究等多项最高法院、广东高院重点调研课题,部分调研成果已转化为裁判指引并成为重要的实践参考。《国际合同法上实际履行制度研究》《涉外仲裁司法审查中重新仲裁之实践检讨与立法完善》《关于完善涉外送达工作机制的调研报告》等多篇论文在《时代法学》《法律适用》《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等国家级、省级刊物中发表。
唐文,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获评“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先进个人”“广东省审判业务专家”“珠海政法十大楷模”,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
长期从事行政审判工作,成功审结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同时注重审判经验和司法智慧的发掘与提升,公开出版《司法文书实用修辞》《法官判案如何讲理》《正当程序原则在中国》三部专著,合著专著两部;在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学术讨论会或全国审判业务成果评选中获奖20篇(项),其中一等奖3篇。2019年6月,获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三十周年司法理论研究突出贡献金奖”。受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委托起草《关于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的若干意见(稿)》部分内容,调研成果《新背景下增强行政裁判文书说理性的新思路》获第三届(2015年)全国行政审判优秀调研成果“报告类”二等奖。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