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在深圳市福田区委政法委统筹指导下,福田法院联合区司法局成立全省首个商事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改变以往纠纷进入法院大门后开展调解的模式,通过在调处中心先行开展商事调解,促成2.4万件金融纠纷以高效低成本的方式化解于萌芽。”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杨馥维向记者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福田法院以金融纠纷为发力点,以调解制度的市场化发展为思路主线,推动构建调解优先、失联修复、司法确认、赋强公证、诉讼兜底的分层递进式解纷模式,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商事调解先行
“随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产生大量专业性、类型化矛盾风险。在司法资源有限、公益性调解力量不足等情况下,商事调解是满足现实巨大解纷需求、提升治理效果的有效途径,这是我们主动探索推广商事调解的重要动因。”杨馥维说,从2023年开始,福田法院在全省率先推行金融纠纷商事调解机制改革,从最初的局部探索试点,到如今成立调处中心、广泛铺开,如何让习惯于打官司的金融机构愿意选择商事调解,始终是摆在该院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某发展银行属于较早参与商事调解的金融机构,取得明显成效,资金回收达成率从垫底跃升为前端。该行工作人员说:“法院的政策宣讲极大增强了我们对商事调解的信心,实践证明,这个选择很正确,2023年9月以来,我行累计调解成功金融纠纷超过4万件,平均回款周期缩短60%以上,解纷费用节省80%以上。”
引导转变解纷理念、加强机制先行探索、搭建年处理纠纷量超百万件的集约化调处平台……福田法院打出的一系列“组合拳”,为商事调解落地生根开辟出广阔空间。
目前,调处中心已入驻24家来自全国的优秀商调组织,对接金融机构扩大至20家,调解收费由金融机构和商调组织自行协商确定,通过充分的市场化竞争,真正实现市场产生的问题由市场解决。
破解解纷痛点
“依托调处中心先行商事调解,并不是法院要将纠纷拒之门外,相反,我院持续加强司法支撑,全力推动纠纷实质化解。我院和区司法局共同出台配套文件,推出赋能解纷10项措施,安排人员常驻调处中心,加强调解指导、规范和培训,有效解决金融纠纷商事调解堵点难点,促进解纷流程既顺畅又有实效。”福田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郭卫介绍说。
“开展商事调解时,有的借款人会存在不信任或不理睬的抵抗心态,导致调解效果不理想。福田法院专门开通案件查询专线,并将我们给借款人拨的电话或者发送的短信添加‘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特调调解组织’标签,有了法院公信力作背书,极大畅通了沟通渠道。”调解员郑玉婷说。
由于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可能出现债务人和银行达成一致后又反悔,让前期调解成果付诸东流的问题。对此,福田法院建立“调解+司法确认”“调解+公证”机制,对调解成功的依法进行司法确认,或由公证机构出具公证债权文书,有效避免纠纷反复。
“依托调处中心,法院打通了原本分散在各机构的调解、司法确认、公证业务、执行流程,我们无需在多个部门间奔波,一个平台走完流程,效率很高。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或公证可以获得和判决书同等的强制力,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某银行总行零售信贷部李经理说。
精准源头治理
“现实中,并不是所有金融纠纷都能在调解后得到化解,恶意逃废债现象仍然时有发生,这也是让我们苦恼的问题。”某银行信用卡中心资产保全部门负责人说。
为了不让债务人有财产但不履行、可以联系但拒绝调解等金融纠纷停留于“简单调处”、走调解流程,福田法院探索建立示范判决机制,选取典型案例立案,在审理过程中持续推动达成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作出裁判,释放出司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鼓励调解的鲜明导向,有效推动类似纠纷以和解、调解方式化解。
“我们加强诉讼兜底,不仅是对个案进行最终救济,而且要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为目标,及时从具体纠纷中挖掘金融领域存在的普遍性、行业性、根源性问题,推动更多纠纷止于未发。”福田法院立案庭庭长胡绍峰介绍说。
福田法院深挖调处中心等信息资源,定期分析研判纠纷类型特点、趋势成因,形成高质量的金融审判白皮书、风险防范指南和司法建议,推进金融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针对金融纠纷主要集中在信用卡及信用类消费贷款纠纷的特点,福田法院向辖区金融机构发送《关于加强银行业内部监管防范信用贷款类产品金融风险的司法建议书》,助力辖区银行和信用卡中心完善内部管理。
福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德军表示,福田法院将持续强化商事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功能定位,进一步推动商事调解机制改革从金融领域向商事领域延伸,推动纠纷化解从单一调解向多元保障深化,推动系统治理路径从末端解纷向源头预防迈进,逐步建成更高水平的集约化、一站式、年处理纠纷量超百万件的商事金融纠纷调解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