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广东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从严正风肃纪反腐,为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紧扣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的重点任务强化政治监督。要着力提升“三不腐”一体推进能力和水平,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要巩固深化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司法作风痼疾、贯彻“三个规定”上持续发力。
会议要求,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自觉接受派驻纪委监察机构指导,强化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联动。要优化督察队伍建设,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