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省司法厅召开党委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精神,研究省厅贯彻落实意见。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对调查研究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全党上下用好调查研究这一“传家宝”、练好调查研究这一“基本功”提供了科学指导和根本遵循。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将其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在全系统范围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努力推出一批有分量、有价值、有广东司法行政特色的法治研究成果,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广东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会议强调,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调查研究的针对性,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直奔问题去,切实拿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真招实招。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司法行政领域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与人民群众期待不相适应的短板弱项深入开展调研,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切实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坚持目标导向,聚焦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既要发现和解决发展路上的实际问题,也要不断发掘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更好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问计于群众、问计于实践。厅党委班子成员要按照中央《方案》和省委部署,结合各自分管领域,选好调研课题,带头深入调查研究。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系统观念,抓紧谋划、认真研究,提出调研选题,推动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要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积极做好调研成果的转化。严明工作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能搞作秀式调研、盆景式调研、蜻蜓点水式调研、嫌贫爱富式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