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球涉毒国家和地区不断扩大,走私贩运毒品等犯罪活动日益增多。广东尽管近年来通过“雷霆扫毒”行动的强大攻势,禁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受国内外毒情影响,全省的毒品犯罪形势仍不容乐观。为有效打击广东的跨境毒品犯罪,开展缉毒执法国际合作势在必行。
中国印尼联合破获走私冰毒案中,我国民警清点查获冰毒。 魏星 摄
6月26日是第30个“国际禁毒日”。日前,记者来到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就国际缉毒执法合作等话题专访了该局副局长郭泽辉。郭泽辉表示,广东是我国开展国际缉毒执法合作的主战场,近年来,广东警方积极参与了多次国际缉毒执法合作,均取得了良好成效,有力打击了跨境毒品犯罪活动。在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大背景下,国际缉毒执法合作进入了“黄金时代”,广东警方也将乘着政策的东风,不断拓宽国际缉毒执法合作渠道,从根源上铲除毒品犯罪的土壤。
毒品犯罪威胁各国经济发展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及各经济特区、自贸区之间的交流往来将得到空前加强。在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密切区域内各国经贸关系的同时,跨国有组织犯罪问题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经济发展离不开“安全”二字。这其中的“安全”,既包括本国的安全,也包括经济合作国家的安全。近年来,随着全球涉毒国家和地区不断扩大,毒品产量居高不下,走私贩运日益活跃,毒品来源、种类、滥用持续增多,毒品犯罪成为威胁各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犯罪之一。
受国际毒品泛滥和毒品问题全球化,以及发达的商贸及对外进出口贸易,庞大的人流、物流和资金流的影响,广东与多个国家的毒品犯罪活动互相交织、相互渗透,成为了境内外不法分子进行毒品交接、仓储、制造、加工、伪装、转运、分销的策划地、实施地、集散地。
禁毒执法国际合作既是减少境外毒品向广东渗透、阻断广东毒品同国际毒品市场联系的重要途径,也是服务外交工作大局、维护国家利益的客观要求,是互利共赢的一件大事。
近年来,鉴于广东所处的特殊的经济社会发展区位和涉外毒品犯罪居多的情况,国家禁毒委办公室、公安部禁毒局十分重视支持推动广东开展禁毒执法国际合作,并给予了很有力的组织指挥协调;广东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把禁毒执法国际合作作为广东开展禁毒工作的重要内容,强调要求力争打出广东禁毒执法国际合作品牌;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郭少波多次出面与来访的相关国家禁毒代表团座谈交流执法合作,给予了很多重视、指导和支持。
“三年多来,我省积极向有关国家和地区输送毒品犯罪线索,努力把打击毒品犯罪的触角延伸到境外,积极推进合作向多领域、深层次、更务实方向发展,最大限度减轻毒品在我省中转集散的压力。”郭泽辉表示,随着我国国际缉毒执法合作力度的不断加强、广度和深度的不断拓展,广东迎来了国际缉毒执法合作的“黄金时代”。
将“全链条打击”引进到国际执法合作中
近年来,广东公安机关大力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领导“请进来、打出去,全链条打击”的决策部署,通过3年来的实践和探索,广东警方借助和引进外省的优势警力资源,参与集中打击广东的毒品犯罪活动,形成了集全国之雄厚禁毒警力参与围歼广东毒品犯罪的良好局面。
郭泽辉介绍,广东警方的具体做法是,将侦查到的线索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向涉案地通报案情、转递线索、分别立案、联合侦查、互馈进展,并在上级部门统一指挥下,统一收网,确保证据链条到位,在案件收网后,将战果共享,证据互用。
这样的先进做法,也被引进到国际缉毒执法合作中。近年来,广东警方以个案合作为突破口,不断提升国际缉毒执法合作的影响力。广东警方先后与美国、澳大利亚、泰国、越南、俄罗斯、巴基斯坦、阿富汗、巴拿马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过卓有成效的个案合作,赢得了相关国家和地区禁毒同行的一致好评。
不过,合作也并非一帆风顺。郭泽辉介绍,受各国社会结构、经济发展、文化背景、价值取向等因素综合影响,双方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的关注重点、打击策略和法律措施也存在较大差异。例如在中澳双方的合作中,毒品替代程序、涉及死刑案件的证据交换等环节,都受到双方法律差异造成的一些障碍和限制的影响。“比如澳大利亚是一个废除了死刑的国家,所以双方在证据交换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差异。”郭泽辉说。
面对这些差异产生的困难,经过多次研究、反复磋商,在公安部禁毒局的指导下,我方与澳大利亚警方商定:在遵循各自国家的法律框架下,首先寻求以个案合作和信息交流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总体原则,在矛盾中寻求出路、在合作中达成共识,在探索中总结经验,共同研究更加灵活、务实、可操作性的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从而不断推动中澳联合缉毒行动向纵深发展。
此外,近年来,广东警方积极参与国家层面的国际禁毒执法合作,在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指导下,认真履行国际禁毒公约义务,积极参与国际禁毒行动计划,不断加强有关国家禁毒执法部门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发挥东亚次区域禁毒合作机制和上海合作组织框架的工作优势,构建起广东为主要发起省份的区域和多边、双边禁毒合作机制,营造有利的国际禁毒执法环境。
直接联络渠道提高打击毒品犯罪的效率
一批夹藏在货柜箱底部、重101公斤的冰毒,从粤东运到东莞,又从东莞通过深圳海关走私到澳大利亚。毒贩们没有想到的是,这批欲贩往澳大利亚的毒品,从运毒、藏毒、出关、接货的各个环节,都已经被广东警方和澳大利亚警方牢牢盯紧了。
该案来源于2016年底澳大利亚警方和香港警方的有关情况通报,通报称,有一伙香港籍贩毒集团,正从大陆运输大量毒品走私至澳大利亚。接报后,广东警方立即组织部署深圳、东莞等地公安机关及海关缉私部门召开专案协调会,并成立专案组对该案全面开展落地侦查工作。
该案经中澳联合指挥部双方同意后,开展“控制下交付”,即中澳双方在明知毒品运输的情况下,仍然允许其继续运输,或是在查获毒品后,采用伪装手段,使毒品继续“正常”运行,同时秘密监控其运输过程和交付地点,以期将贩毒人员一网打尽。
经过两个多月的侦查,在公安部驻粤办的协调指挥下,深圳海关缉私部门对该货柜进行秘密查验,查获夹藏在货柜内的毒品,并陆续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澳大利亚警方则成功抓获3名接货的涉毒犯罪嫌疑人。
该案是近年来中澳携手进行国际缉毒执法合作的范例。郭泽辉介绍,与其他国家签署合作协议是由公安部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及国际毒情形势,与其他国家反复磋商后签署的。
比如针对近年来跨境走私毒品到澳大利亚的案件增多的情况,2015年11月,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与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在广州正式启动中澳联合缉毒行动,作为联合缉毒行动的发起省份,联合行动指挥部设在广东,澳方派驻警务联络官到广东,构建了直接联络渠道,这让双方的联系更加顺畅,提高了双方打击毒品犯罪的效率。
“毒品犯罪现在是一种全球化的犯罪行为,澳大利亚旺盛的毒品消费市场,也刺激了广东制贩毒活动的活跃,以及向澳大利亚走私毒品活动的猖獗。双方开展联合缉毒行动,是一种互利共赢。”郭泽辉说。
拓宽国际缉毒执法合作的广度深度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目前,广东是我国开展国际缉毒执法合作的主战场。在国际缉毒执法合作中,广东公安禁毒部门和海关缉私部门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如今年4月20日~5月20日,国家禁毒办在北京、广东等14个省(区、市)开展了打击跨国航空渠道贩毒活动的“蓑鲉行动”。行动以来,广东公安、海关部门共破获20宗跨国航空渠道贩毒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2名,缴获各类毒品229公斤,战果位居全国第一。
针对金三角、金新月、南美地区毒品向广东渗透的实际以及新型合成毒品利用广东口岸向多个国家中转集散的现实,广东警方借助公安部相关工作机制,在国家缉毒执法合作平台上,主动向有关国家有关部门输出跨国贩毒线索,在公安部禁毒局统一组织下联合开展跨境毒品信息交流和“控制下交付”合作。
如今年1月4日,广东警方在侦查中发现香港人黄某康等为首的贩毒团伙企图将大量冰毒从内地偷运往澳大利亚。该案涉案团伙贩卖毒品数量巨大、组织严密、成员众多、分工明确、资金雄厚,是一个高度职业化的特大贩毒集团。1月6日~3月19日,在公安部禁毒局的协调指挥以及香港、澳大利亚警方的支持配合下,广东警方对该起跨境走私毒品专案进行阶段性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其中香港籍人员8名),缴获冰毒成品约698.482公斤,车辆10辆,船只1艘,毒资人民币259万元,成功打掉了这个以香港籍毒枭为幕后指挥,涉及内地、香港、澳大利亚的特大跨境贩毒团伙。
“这些年,广东积极参与了中越、中澳、中新等国际缉毒执法合作,均取得了良好成效,有力打击了跨境毒品犯罪活动。”郭泽辉说。
不过,由于广东特殊的毒情形势,目前广东还需不断拓宽国际缉毒执法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如针对金三角、金新月地区的毒品向广东渗透的实际,广东警方计划加强与老挝、缅甸、泰国、柬埔寨等东南亚国家,以及巴基斯坦、阿富汗、哈萨克斯坦等西南亚国家的执法合作。
郭泽辉表示,广东警方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合作共赢的思想,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地加强与有关国家的缉毒执法合作,从根源上消除境外毒品内流和广东毒品外流的土壤和条件,努力将国际贩毒组织打击于现行、查获于途中、堵截于境外。(南方法治报 陈健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