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鹤山市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聚焦4大方面推出20条举措,以高水平司法服务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纠纷化解方面,《意见》创新建立了特殊涉企纠纷“三优先”绿色通道机制,推行涉企民事保全“一张清单”制度;在权益保护方面,规范民刑交叉案件办理标准,完善刑事线索移送机制,强化侵害民营经济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在涉企执行方面,健全执前和解与督促、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机制,持续提升执行效能;在服务延伸方面,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探索建立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
《意见》还特别强调在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全面贯彻“平等保护”原则,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