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18年立法工作会议,部署安排了经省委批准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8年立法计划。
据悉,立法规划从2018年到2022年共安排107件立法项目;2018年立法计划共安排45件法规项目,包括继续审议的法规案7件,初次审议的法规案13件,预备审议项目25件。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
李玉妹要求,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地方立法实践,为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我省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更加自觉地尊崇宪法地位、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履行宪法使命;要坚持立人民需要的法、立管用的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着力从制度上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增强立法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使制定的法规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要重视立法人才培养,加强立法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法治人才保障。
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少春指出,要坚持立法先行,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政府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好政府立法对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的促进作用、对“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保障作用、对建设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优化作用、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推进作用。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少华指出,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责任,督促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有效实施。要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指导,在立法各个环节提供帮助。要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保证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