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借这两样东西,你就是诈骗帮凶!
“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利润可观,足不出户就能赚钱,干不干?”
如果有人向你提出这种赚钱的主意,请立即打住,因为这很可能涉嫌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了!
任何一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都离不开电话卡和银行卡(简称“两卡”)。从理论上讲,只要每张卡都实名实人、通信和转账信息可追溯,就能及时确定嫌疑人,并为事主追回损失。
然而,诈骗分子为了逃避打击,一般采取购买电话卡和银行卡的方式,这也滋生了买卖、租售银行卡和电话卡的黑灰产业。
近年来,出售、贩卖对公账户、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加剧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
查获的电话卡
根据国务院“断卡”行动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
通俗来说,就是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网上购物,同时也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宝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相关人员在惩戒期内不能在所有银行机构开办个人或对公账户,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开通微信支付等。
“双卡”来源:主动出售、内鬼作案
据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彭风华介绍,黑市流通的“两卡”来源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群众主动出售谋取利益,另一种则是相关单位的内部人员作案。
犯罪分子和他们搜集的银行卡电话卡
9月7日以来,作为全国首个“断卡”行动试点单位,广州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下发的“两卡”线索和工作中不断发现的买卖“四件套”(电话卡、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U盾)等电诈黑灰产线索,以在广州地区活动的开卡团伙及相关犯罪行为为打击重点,精心组织,强力推进“断卡”工作。
行动试点一个月以来,广州警方共抓获开卡、带队、收卡、贩卡、行业“内鬼”等5类涉电诈“两卡”嫌疑人689名,摧毁作案团伙28个,核破案件563宗;打掉贩卖、中转涉案“两卡”窝点39个,现场缴获775张涉案银行卡、手机卡454张;通过与银行、运营商方面联动,筛查发现9.1万张涉诈存量银行卡,以及新增的830个电话卡、422张银行卡,进行封停冻结,联合相关银行对所有涉案人实施惩戒,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打击治理涉电诈“两卡”犯罪工作提供了经验。
犯罪分子和他们搜集的银行卡电话卡
今年9月28日,警方在白云区太和镇某出租屋抓获犯罪嫌疑人邓某、邝某,现场缴获电话黑卡约100张、写卡器1个。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供述,在“广州市×辰物流公司”(某通信运营商外包公司)任业务员期间,利用运营商的开户工号,在上门为网购电话卡的客户送货并现场激活时,利用客户的身份资料多激活1张电话卡,转卖给“卡头”牟利,共卖出15张电话卡,获利1500元。
目前,白云区公安分局已对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电话号码,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害人害己祸患无穷。同时,市民群众要加强防范意识,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做到不出租、出借、出售相关工具。
二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
三是一旦发现买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电话号码的不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共同维护好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