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单位,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广东省司法厅着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职能作用发挥,全面推进司法所高质量发展,助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基层政府法治参谋
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各地基层司法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推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积极作用,加强对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督促等工作。今年上半年,全省司法所共为乡镇(街道)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3.4万余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3000余件,有效发挥司法所作为基层政府法治参谋的重要作用。
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狮山司法所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模式,通过构建“一中心两平台”,打造专业的法律工作队伍,以法律顾问智囊团、重大决策法律审查、基层治理法律支撑等方式为政府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保障政府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广州市越秀区司法局白云司法所作为司法部在广东唯一的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系点,积极探索建立以司法所为主,区司法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白云街道办事处三方协同共推,涵盖执法信息公示公开、重要案件程序合法性审查、案卷评查强化、重大执法案件结果报备等功能的“1+3+X”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
●让群众感受法治温暖
基层司法所扎根基层、贴近群众,肩负着打通基层法治“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重任。各地基层司法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使群众感受更多法治温暖。今年上半年,全省司法所共协助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初审6500余件,有效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今年4月,中山市的姚女士因病重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亲人的帮助,但其两个子女均未能照顾她,也未给予赡养费,于是姚女士向沙溪镇妇女联合会请求帮助。接到求助后,中山市司法局沙溪司法所积极配合镇妇联提供的线索,立即与涌边村委会和相关部门共商解决方案。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法援律师前往医院探望病重的姚女士,开通“绿色通道”,为其申请法律援助,让其签署委托书等,帮助其解决目前生活困难和处理相关法律事宜,并耐心解答其提出的关于立遗嘱的法律问题。“得益于法律援助,我的权益得以维护,你们热心周到的法律服务令我感到特别温暖!”受援人姚女士感动不已,并委托朋友向沙溪司法所送上一面绣有“如风雪中送炭似寒冬里暖阳”的锦旗表达谢意。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小阵地”释放“大能量”,各地基层司法所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方面也发挥着积极作用。广大村(社区)法律顾问引导和帮助村(社区)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治规章制度,助力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推动基层群众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今年上半年,全省司法所指导制定村规民约2700余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5.9万人次。
同时,各地基层司法所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开展形式多样、“接地气”的普法宣传,加强对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新出台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解读;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今年上半年,全省司法所共组织开展法治宣传3.5万余场次,覆盖面达1080万人。
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南庄司法所推动辖区内行政机关结合自身职能,做好“六进”普法工作,明确各阶段普法内容,搭建多样化普法阵地,在村居新媒体主动公开党务村务、重大事项、资产交易、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信息,把村务监督与普法宣传相结合。
●助力平安广东建设
各地基层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群众需求,统筹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力量,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推动法治保障基层治理现代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今年上半年,全省共调处群众矛盾纠纷23.5万件,参与行政调解6700余件。
广州市越秀区司法局六榕司法所强化六榕街道、16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及71名调解员的指导,创建重大疑难纠纷街所联动化解机制,设立刘穗珊物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2018年,越秀区一街道居民响应政府推行旧楼加装电梯惠民政策,通过业主大会表决决定,在本楼申请加装电梯,并选出业主代表,全权办理申请安装电梯事项。在电梯获得审批并公示后,有住户提出异议,称其房屋通风、采光受到严重影响,房屋价值也严重受损,从而要求支持加建的高层业主对其进行补偿。争辩了近2年,大家发现讨论的效果不佳,于是寻求刘穗珊物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帮助。经过调解工作室驻点律师的调解,纠纷当事人签署了协议,握手言和,僵持近2年的物权纠纷终于告一段落。
(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