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十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近日公布
东莞检察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例入选全国十佳!
经18家单位38位专家的三轮评估
599件检察公益诉讼案例层层筛选
历时三个月,最终评出10件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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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支持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诉袁某某等三人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期间,袁某某雇佣陈某某作为其广州市增城区无牌电镀厂的司机,并指使陈某某驾驶货车将其电镀厂产生的废水运送至东莞市石碣镇何某某经营的无牌废品收购店,经何某某同意后通过店内私设的暗管,将约700吨废水直接排放到市政下水道,电镀废水流入中心涌,并最终流向东江、中堂水道。经检测,倾倒点电镀废水各类重金属超出《电镀水污染排放标准》(DB44/1597-2015)排放限值700—8000多倍,偷排的废水被认定为有毒物质。
「诉前程序」
鉴于袁某某等三人的行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对该线索依法立案,并按照诉前程序,于2017年8月9日在《检察日报》上发表公告,督促适格机关和有关组织起诉。2017年8月10日,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函复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将对此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请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组织符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决定支持起诉。
「诉讼过程」
2018年7月24日,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支持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袁某某、何某某、陈某某等三人提起水污染责任环境民事公益诉讼。2019年7月2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全部支持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的诉讼请求,认定了袁某某、何某某、陈某某偷排电镀废水的事实,倾倒点的电镀废水属于高浓度的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判决三被告共同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875万元、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费用22万元及其他各项费用合共计927万余元,并公开赔礼道歉。三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2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意义」
本案是东莞市检察院成功办理的首宗环境公益诉讼支持起诉案件,充分体现了东莞市检察机关清晰、准确的公益诉讼监督思路,以及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生态环境的使命担当。
1.获取案件线索,查明案件事实。东莞市检察院与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原东莞市环保局)建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生态环境局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袁某某等三人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线索移交检察机关。经查阅行政执法记录、刑事案件卷宗等证据材料,初步查明袁某某等三人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期间,将700吨高浓度电镀废水直接排放到市政下水道,污染了沿途水域。经检测,倾倒点的电镀废水含镍、铜、锌等各类重金属,超出排放限值700—8000多倍,被认定为有毒物质。
2.运用诉前程序,督促适格主体起诉。鉴于袁某某等三人的行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东莞市检察院对该线索依法立案,并按照诉前程序,在《检察日报》上发表公告,督促适格机关、有关组织起诉,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函复检察机关将对此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东莞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组织符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决定支持起诉。
3.协助调查取证,固定起诉证据。东莞市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协助原告开展调查。一是查阅卷宗,确定违法主体及事实。通过查阅刑事卷宗,认定违法主体及事实,并派员询问在押被告,完成刑事证据到民事公益诉讼证据的转化,精准确定责任人及倾倒电镀废水的数量。二是实地勘察,查明电镀废水流向。东莞市检察院多次协同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实地查看污染情况,并调取该区域水文流向图,确定电镀废水流向及污染区域,查明电镀废水最终流向中心涌和作为东莞饮用水源地的中堂水道,并已经对沿途土壤造成污染。三是结合专业意见,确定索赔金额。案涉电镀废水重金属严重超标,已经被认定为有毒物质。为精准提出诉求,明确损害程度和环境修复成本,东莞市检察院建议并督促原告委托有资质的环境评估鉴定机构——广东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环境损害评估鉴定,并联系行业协会及市价格认证中心,估算案涉废水的处理价格,为鉴定机构确定损害后果提供参考,最终按照虚拟成本计算方法确定环境修复费用为875万元。
4.搭建沟通桥梁,提供法律咨询与保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东莞市检察院多次与原告商讨诉讼事宜,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为避免被告转移财产,使判决成为一纸空文,东莞市检察院还依法查询了三被告房产等财产信息,提示并协助原告完成诉前保全,为案件后续执行提供了保障。
5.出庭支持起诉,践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先后开庭四次,东莞市检察院参加了全部一审庭审,并与广东省检察院共同参加了二审庭审活动。历次庭审,东莞市检察院均高度重视,详尽制作庭审预案,结合案件焦点问题,列明举证提纲、辩论提纲和陈述意见,对三被告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及后果进行全面、客观的论述,并重点论证电镀废水部分流入东莞饮用水源。
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广东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