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对专业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存在随时被取消的不确定性,这非常不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来自深圳的全国人大代表麦庆泉和全国政协委员钟晓渝,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不约而同地向大会提交建议和提案,呼吁尽快设立深圳知识产权法院。
麦庆泉表示,即使认为目前时机还不成熟,也希望能够在成立专门知识产权法院之前,维持深圳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现状,使深圳法院对知识产权诉讼保留完整的管辖权并制度化。
管辖权取消将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
为何说深圳法院对专业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权有可能被取消?据悉,2014年10月,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决定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省内专业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按照该规定,深圳法院将对专业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不再管辖。但由于深圳知识产权体量巨大,知识产权案件占比较重,突然改变管辖影响重大,2014年12月,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挂牌前夕,最高法院批复同意深圳知识产权诉讼管辖维持不变。
麦庆泉代表表示,但这个安排具有暂时性,甚至存在随时被取消的不确定性,如不尽快完善,将产生诸多不利影响。比如,影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对外形象和国际影响,深圳是最典型的科技之城、创新之城,在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时处于薄弱环节,将不利国际社会正确认识和评价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深圳是全国首批知识产权示范市,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如不将其打造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与国家战略和规划难以相称。
麦庆泉代表建议,设立深圳知识产权法院,其规格按照中级法院设置,具体参照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深圳市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条件成熟时可探索跨区域管辖。管辖案件包括辖区内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以及属于中级法院管辖的其他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及行政、刑事案件;辖区内基层法院第一审的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
深圳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迫在眉睫
在深圳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议也引起了全国政协委员钟晓渝的关注。钟晓渝指出,设立深圳知识产权法院有利于发挥深圳的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助推华南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成长和知识产权的繁荣发展,迫切需要更加强有力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同时,深圳的知识产权审判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据钟晓渝介绍,深圳知识产权的繁荣发展,带来了知识产权纠纷的爆发式增长,2016年深圳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8224件,案件总量在国内名列前茅,仅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就审结14887件,占全省三分之一、全国十分之一。设立深圳知识产权法院,有利于打造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扩大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影响。
“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和具有国际影响的先锋城市,设立深圳知识产权法院,也有利于彰显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展示我国尊重知识产权的对外形象,扩大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钟晓渝说。
其次,深圳具有丰厚的知识产权人才储备和先进经验积累。钟晓渝在调查中发现,深圳法院在全国法院中较早开展了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改革,培养了一大批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人才,专门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法官有50多人,且以硕士、博士为主。
此外,在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刑事、行政、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等方面,深圳也走在全国前列,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改革经验,为设立深圳知识产权法院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