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中山中院发布《中山法院涉水污染治理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审查报告(2022-2024)》(以下简称《白皮书》)。
三年来,中山以最坚决措施打响治水翻身仗——城镇建成区已基本消除黑臭河涌,全市106条主干河涌基本消除劣Ⅴ类。在这场关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攻坚战中,中山法院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完善与市河长办建立的“河湖长+河湖法官”长效合作机制,落实环境资源审判集中管辖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管理,创新探索劳务代偿、磋商惩罚性赔偿等机制,为全市水污染治理水清岸绿攻坚提供坚实司法服务保障。《白皮书》总结了2022年至2024年全市涉水污染案件情况及特点、案件集中反映出的问题、中山法院的做法与成效,并发布了2022至2024年中山法院水污染环境典型案例。
67名被告人及7家被告单位被判处刑罚
《白皮书》披露,2022年至2024年,中山法院共审结涉水污染环境犯罪案件逾60件,占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总数的52.46%;依法对67名被告人及7家被告单位判处刑罚,判处罚金合计1938.7万元,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5695.74万元。审结涉水污染损害赔偿案件23件(民事司法确认19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4件),占一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和民事司法确认总数的54.76%;水污染违法案件涉及民事损害赔偿金额2695.25万元。审结一审涉水污染违法行政案件27件,占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非诉案件总数的39.13%;此类案件大多以现场执法发现非法外排、偷排废水,未按规定设置环保设施、环保项目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等违法行为处罚为主。
《白皮书》显示,中山法院受理的水污染违法犯罪案件中,从水污染形式来看,主要以排放含重金属清洗废水为主;从违法主体来看,50%以上为无牌无证加工厂,集中在五金加工及其他涉及工业电镀清洗的行业;从污染手段来看,主要通过私设暗管、未处置废水直排等方式进行。在目前涉水污染治理环境资源审判存在的难点方面,由于污染行为往往具有突发性,涉水污染违法犯罪案件在认定损害结果与污染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明确证据规则和损害赔偿标准、环境修复的费用和执行、责任承担等方面呈现复杂性。此外,中山水系分布联通广州、江门、东莞、佛山、珠海等多个城市,对于跨地区的江河、湖泊水污染纠纷,水资源联动保护纠纷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在全省率先完成环资审判“三合一”建设
《白皮书》介绍,近年来,中山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环境资源审判放在审判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关于打赢打好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部署,推动一系列改革创新措施落地落实。
2022年1月1日,中山中院正式施行环资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制度,是全省最早完成环资审判“三合一”建设的中级人民法院之一;2024年1月1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全市基层法院一审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依法加强重点区域、重要流域的生态保护,让绿色成为中山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在严厉打击水污染违法犯罪行为方面,中山法院依法加大罚金刑适用力度、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其中,依法审理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的符某贵5人非法洗砂污染环境案,以及涉案金额近千万元的珂宁公司偷排废液案、冈山精工公司非法处置工业废水案、梁某棠等10人非法洗砂污染环境案等重大涉水污染案件。
同时,中山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注重预防、惩治和修复相结合。中山中院在中山市沙溪镇凤凰山森林公园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修复治理示范基地”,在中山市横栏司法所设立首个环资审判劳务代偿工作站,探索创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技改抵扣等裁判执行方式。
在区域协同方面,中山已构建内部协同审判机制、全流域司法协作机制、外部协同联动机制、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其中,中山法院与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等行政机关建立常效联动机制,参与《中山市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多个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论证工作,与市河长办签订《“河湖长+河湖法官”工作协作机制共建协议》,在金钟湖挂牌成立“河湖法官”工作室,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河湖污染及修复治理巡回审判,妥善化解涉河湖民事、行政纠纷。
中山还不断加强涉水污染行政审判工作,规范和促进水污染行政执法。2022年以来,中山法院环资审判部门先后派出法官为生态环境局及其二级执法、技术机构宣讲诉讼证据制度,观摩指导生态环境局下属检测流程,邀请行政执法机构旁听环资案件庭审,提高中山涉水环境行政执法、行政审判能力。
在司法建议方面,中山中院向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出《关于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的司法建议书》,大幅减少事务性费用,促进赔偿义务人自愿磋商,达成赔偿协议。中山市第一法院向市生态环境局发出《关于河涌污染案件办理的司法建议书》,促进中山市有针对性地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有效防控重金属严重超标工业废水污染河涌。
此外,中山法院还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节日,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其中,中山市第一法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团市委、市水务局等联动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开展“绿美中山 法治护航”普法活动,通过网络直播“污染环境罪”巡回法庭审判全程,近17.3万网友收看直播。
“中山水系发达,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全面加强涉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升水污染防治司法保护力度任重道远。”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中山法院将充分发挥涉水污染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打击水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众水环境保护意识,为绿美中山建设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