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生意资金链断裂,资金周转不过来,暂且没能力还款。”蔡某表示。
“根据法律规定,你必须按期履行法律义务,且你拖欠欠款的时间越长,你所负担的利息会越多,经济负担越重。”承办法官林锐锋阐明道。
近日,潮州潮安法院巡回审判车开进了潮安区彩塘镇,公开开庭审理一宗金融借款合同案件,现场吸引多名群众旁听庭审。
据悉,2021年5月,被告蔡某、方某因生意需要资金,与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某银行向蔡某、方某发放贷款150000元。2023年5月,借款期届满,但蔡某、方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剩余60000余元本金及利息尚未偿还。某银行经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潮安法院提起诉讼。
接案后,承办法官林锐锋详细了解案情,第一时间与蔡某、方某和某银行取得联系,双方均同意进行调解。了解到蔡某、方某住所地均在潮安区彩塘镇,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减轻诉累,决定开启巡回审判模式,把调解现场搬到当事人“家门口”。
在庭审现场,林锐锋法官一方面向蔡某、方某耐心地释明不按时还款对企业造成的严重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劝说某银行理解对方的经济困难,给予适当的宽限期,让对方偿还借款。
在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利益前提下,经过反复沟通、协商,林锐锋法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促成双方对还款本金、利息等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我们对之前的违约行为表示歉意,接下来我们会按照调解协议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蔡某、方某均表示。
至此,该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双方当事人的“握手言和”中画上了句点。
近年来,潮安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灵活运用“车载巡回审判”模式把庭审、调解现场搬到乡村、社区等,以“接地气”方式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