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上课,晚上考试;两场笔试,一场口语考核……6月10日至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主办的第六期全国检察机关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班在最高检北戴河检察技术保障中心举行。
6月10日和11日晚间,教室里弥漫着紧张气氛,学员们连续面对两轮英文笔试。题目虽短却并不简单——将一段外事活动中的常见对话翻译成英语;将英文版《美洲反腐败公约》中“第六章 腐败行为”翻译成中文;用英文回信给某国检察机关,讨论对方检察长访华以及双方签署谅解备忘录的相关工作。
最终,来自上海、福建、江苏、浙江等地的16名学员进入第三轮的口语考核。据了解,他们有的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等国内知名法学院校,有的曾在国际名校留过学;既有“00后”检察干警,也有年富力强的基层检察院副检察长,还有参加工作20年的省级检察院高级检察官,他们的共同点是都叠加了“英语”和“法学”的双重buff(增益效果)。
“Are you ready?”“Yes!”6月12日上午,口语考核开始。16名学员在开考前10分钟拿到题目,并在短暂准备后立刻开考——“经推荐,你在我某驻外使馆担任法律顾问,请阐明你对这个岗位的理解,并结合你的学习、工作经历,设想你将在哪些方面发挥作用?”“某基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受贿案时,……接收到甲国照会,声称犯罪嫌疑人系甲国公民,要求安排领事探视。你作为该案的承办检察官,请提出处置意见并阐明理由。”口语考核现场,学员们不仅要回答好预设考题,还要随时接受来自专家的现场追问。
“学员们在英语口语考核中的表现让我很惊喜。有的口音地道,有的逻辑清晰,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官的风采。”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张清教授在点评时说。
为何设置这些考核题目?国际合作局出题人解释道:“这次考核的特点就是贴近实战。涉外法治工作政治性、专业性很强,要求涉外法治人才既要熟悉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外国法律制度,也要注重在实践中锻炼提高,不断积累实践经验。”
“我们在听说读写考核中一路过关斩将,长见识、受考验。作为青年检察人,我们将在未来工作中立足本职岗位,坚持法律和语言的学习积累,在更多实践历练中成长。”培训班学员、上海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二级检察官助理王峥说。
国际合作局负责人介绍说,加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能力水平的迫切需求。语言是法治、文化、经济的载体,只有具备娴熟的法律外语能力,才能更好开展对外司法交流合作,才能更好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助力提升我国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最终,16名学员被纳入全国检察机关涉外法治人才库。
培训期间,天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凤超等专家学者为学员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