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出租、出借“两卡”,得到蝇头小利的同时也可能遭受到牢狱之灾。涉“两卡”违法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湛江公安以“百日行动”为契机,坚决向涉“两卡”违法犯罪发起猛烈攻势,抓获涉“两卡”嫌疑人21名。
近期,徐闻县公安局不断强化涉“两卡”线索摸排研判,在掌握大量事实和证据后,于2022年8月3日晚组织刑警、巡警大队,派出所等80余名警力,精准出击,开展抓捕行动。最终在徐闻县龙塘镇多个村庄一举抓获涉“两卡”嫌疑人21名,缴获涉案银行卡60余张、涉案手机50余台。
经查,2022年2月,犯罪嫌疑人张某二因拖欠朋友债务,在朋友提出借用其银行卡收取网络犯罪赃款后,张某二爽快答应出借,并协助对方将赃款取出,从中获利。
另查得知,2022年4月,犯罪嫌疑人陈某雄经朋友介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收取电信网络诈骗赃款,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到银行提现等方式协助对方转移赃款,从中获利。
经审讯,张某二、陈某雄等21名涉“两卡”嫌疑人均对他们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出租、出借、买卖“两卡”影响个人征信甚至构成违法犯罪,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的单位和个人有哪些惩戒措施?
业务限制
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以及支付账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只能保留一张电话卡,且5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
信用惩戒
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将被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影响个人征信。
加大审核
对于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和支付机构还会加大审核力度。
涉嫌犯罪
涉嫌违法犯罪的,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再次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非法买卖、出租、出借“两卡”,若您发现涉“两卡”违法犯罪线索,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平安湛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