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潮州市湘桥区检察院起诉的全市首例涉养老诈骗案件得到法院判决支持,被告人黄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案情速递
被告人黄某某,于2021年11月至12月期间,以放贷、代办养老保险为由,先后多次诈骗被害人蔡某某夫妻两万多元,后将诈骗所得资金用于赌博及个人日常开销。在案件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被害人夫妻均已年近七旬,为切实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检察官向被告人阐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督促被告人积极退赔,在明确被告人有退赃意愿后,立即联系被告人家属,当天为被害人追回所有被骗资金。经过检察官的不懈努力,被害人亦对被告人表示谅解,从而及时、高效地化解了双方矛盾。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严谨细致审查案件,在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结合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实际情况,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罚当其罪。案件起诉到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后,湘桥区检察院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及提出的量刑建议均得到采纳,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湘桥检察、潮州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