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对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的一批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进行推广,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其中,深圳法院“健全技术调查官全流程、嵌入式办案模式,严格选任标准,明确履职规范,强化职业保障”的经验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肯定和推广。同时,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一批典型案例”,深圳“创立技术调查官‘全流程嵌入’模式,提供司法辅助”等做法入选,作为广东法院建立健全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的内容,供全国各地参考借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作为创新之城,深圳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日益增长。近年来,深圳法院受理的涉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逐年增加。这些案件中,法律问题与技术问题交织一起,能否准确查明技术事实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效。为破解技术事实查明难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建立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完善证据规则,着力增强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能力,为打造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选地提供有力支撑。
全流程建立健全技术调查官制度
2022年10月,深圳市委深改委审议通过并印发《深圳市关于开展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建立法院技术调查官制度改革方案》,探索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符合专业需求、人员类型多样的技术调查官队伍,将技术调查官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
自2020年起,市中级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了多名具有理工类专业背景的法官助理作为技术调查官。采用全流程嵌入式协助技术类案件审判工作的做法,技术调查官深度参与调查取证、勘验、保全、庭审、鉴定、合议等诉讼程序,全程为技术类案件的审判提供司法辅助,协助法官快速确定技术争议焦点、准确查明技术事实。两年来,技术调查官共参与审理案件596宗,出具比对意见书158份,参与证据保全、取证23次,对案件技术事实提出的专业意见采纳率超过90%.通过运用技术调查官的专业知识,辅助法官审判,破除专业壁垒,为案件审理提质增效。2021年,在技术调查官参与审结的案件中,从接收案件至案件审结仅用70余天,极大提高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效率。
为加强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市中级法院先后出台《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和《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的工作指引(试行)》。前者明确了技术调查官的工作职责及选任办法,构建从入职到退出的全链条管理规范。后者则对技术调查官的工作流程予以细化,保障其参与诉讼活动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全方位构建“多位一体”技术查明新格局
针对深圳高新技术更新速度快、涉及范围广的特点,为有效弥补技术调查官知识结构局限,市中级法院以健全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为中心,通过引入专家陪审员、技术咨询、技术鉴定等专业人士,构建“多位一体”技术查明新格局,更好地适应深圳科技创新发展需求。
一是充分发挥专家陪审员的作用。依托人民陪审员制度,在部分疑难复杂案件中挑选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参与案件技术事实认定和审理裁判。在一件涉及电子产品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中,专家陪审员利用专业知识,向合议庭成员讲解涉案产品的技术特征,提高查明和固定技术事实的庭审效率,促进双方当事人对技术事实的预期,为事后双方达成和解奠定基础。此外,在合议过程中,专家陪审员以本领域相关技术人员的身份,对争议技术事实进行充分解释和判断,明确了被告从他人处购买的主板既可以正装,也可以反装这一关键技术事实,成为该案合法来源抗辩认定的重要依据。
二是创新探索技术咨询路径。为进一步拓展专业技术领域,市中级法院还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引入技术咨询,提高技术事实查明的专业性和高效性。2018年,市中级法院出台《知识产权技术咨询工作规则》,聘任了56名权威人才组成知识产权技术咨询专家委员会,专业领域涵盖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科技、理论研究等各方面,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发挥智库作用,为法官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支持。
2020年起,市中级法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达成技术咨询服务协议,借助其专业人员力量为法院提供技术辅助。自双方开展合作以来,法院已向该中心咨询案件75件,其中绝大多数为疑难复杂的技术类案件。专家出具专业咨询意见后,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60天,极大提高了该类案件的审判质效。
三是依法启动技术鉴定程序。对于特别重大、疑难的技术类案件,依法启动司法鉴定程序。通过专业鉴定人员和鉴定设备,查明深层次的技术事实。由技术调查官协助合议庭确定需鉴定的问题及材料,并对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提出意见,必要时向专家申请技术咨询。多种技术查明路径特点不一,形成优势互补,合力攻坚,切实提高特别重大、疑难案件的审判质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