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英德市滃江流域长湖水库库区出现大片漂浮物集聚现象,给水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安全隐患。对此,英德市人检察院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并建立起长效管护机制,保护河湖水生态环境。
英德市检察院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依托,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助力建设生态英德、美丽英德。2021年以来,该院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审查起诉案件98件170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2件;向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或磋商函90份。
融合式法律监督
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精度
英德市检察院持续发挥“四检融合”优势,积极探索完善内部案件线索协作机制,以融合式监督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精准度,出台《英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虚假诉讼、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内部移送的规定(试行)》,进一步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内部融合监督合力。
如在办理罗某某失火案中,罗某某及其家人在英德市某山进行清明祭祖活动时,造成大量林木被烧毁,过火总面积为232.7亩,其中林地44.4亩、灌木林188.3亩。罗某某的行为构成失火罪,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失火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修复环境的民事责任,刑检部门及时将线索移送民事检察部门,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立案,法院判决环境损害赔偿金51.56434万元。
恢复性司法实践
扩展生态环境保护深度
英德市检察院深入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多方协作机制,凝聚保护合力,拓展修复方式,为英德的生态环境保驾护航。2021年以来,该院通过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92件,督促复耕基本农田1.3亩,复绿林地5.877亩,完善林地使用手续62.3亩;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固废、盗采稀土矿等违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清理固体废物8199.3吨和做好424.19亩矿山生态修复,推动各乡镇完善生活垃圾处理,促进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同时,英德市检察院联合市林长办共同制定《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设立驻市林长办生态检察联络站,有助于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河长制工作机构及成员单位在河湖生态管理和保护领域的协作配合、监督机制,深化与环保等行政机关的协同,加强污染源排查和督促整改,促成水域治理闭环。
为确保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该院在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中全面推行生态环境修复,积极促成犯罪嫌疑人通过赔偿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努力实现“办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生态”的司法保护效果。2021年以来,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向相关违法主体提出赔偿损害费用共7000余万元,均获法院判决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