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4日,人民日报以《深圳法院:创新写入基因法治保障先行》为题对深圳法院工作进行了报道。
“敢为天下先”是深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发展基石,也是深圳法治建设工作全国领先的重要原因。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自1982年设立以来,以多个“全国首创”“率先”走在司法改革前沿,为深圳特区发展保驾护航,见证了深圳从一个落后小渔村,高速成长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其中,立足司法改革,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及商事金融、知识产权、民生环境等各领域持续发力,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改革创新开先河
市中级法院在1991年率先成立全国法院第一个立案处,把“立”“审”分开,实现庭前程序和庭审程序分离。把案件的审判流程控制权与案件审判权分离,交由立案庭、审判庭分别行使,减少法官与当事人的庭外接触,促使合议庭按照案件流程管理的要求及时开庭审判,为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奠定了实践基础。
为进一步解决“立案难”,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根据中央《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刚刚成立不久的前海法院开始着手试行立案登记制的改革探索。在前海法院先行先试的基础上,2015年5月1日起,立案登记制在深圳两级法院全面推行。
深圳移动微法院
智慧创新提效率
长期以来,市中级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稳步推进审判执行工作。2010年8月,市中级法院建立“鹰眼查控系统”,构建全国首家推行集财产“查”“控”于一体的信息化执行工作平台。市中级法院先后与银行、证券、车管、国土等部门建立网络协作查控机制,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有效缓解长期困扰执行工作的“人难找、财难查”以及执行效率不高等问题。
近年来,深圳法院充分运用“深圳移动微法院”“深圳破产微法庭”、刑事案件远程视频提讯开庭系统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大力推广在线开庭、在线调解、在线摇珠、在线执行、视频提讯、电子送达,引导当事人通过网络参与诉讼活动。今年以来,“深圳移动微法院”手机开庭6178宗,掌上送达超过23.8万件。
审判创新立榜样
随着深圳金融法庭、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深圳破产法庭、深圳行政审判中心4个新的专业审判机构相继成立,创新发展成了市中级法院留给外界最深的印象。
2012年,市中级法院审理的华为诉美国交互数字集团(简称IDC)反垄断一案,被美国法官在研讨会上用作衡量中国司法水平提升的案例,还在2017年一起英国法院判决中引用为判决书的说理。
深圳作为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与香港一衣带水,经济上互惠互补,已在金融、技术以及法律上达成多项合作,深圳还成立了国内第一个国际仲裁法庭。正因如此,为了消除香港同胞因制度理念和生活环境差异等因素造成对内地司法的距离感,市中级法院特别选任港籍陪审员参审案件,增加裁判透明度,提升内地法院的国际、区际公信力。
市中级法院院长万国营表示:“深圳法院将紧扣时代脉搏,回应人民期盼,守护公平正义,为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为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来源:人民日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