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按照上级关于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工作部署,推出“警医合作”新举措,在接到有人受伤交通事故的警情,迅速开启“绿色通道”,切实保障了救护车辆在救援途中的安全畅通,为抢救生命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在事故现场顺利开展伤员院前紧急救治工作。
2020年7月17日8时45分,当事人胡某驾驶粤D小型普通客车在潮南环城公路右转弯驶入国道324路口时,与当事人连某驾驶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连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接到警情后,潮南交警大队迅速指派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前往现场处置,同时为伤者开启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绿色通道”,协调120急救部门通知就近的医院派出救护车,同时通知辖区执勤民警,派出警车沿途护航,疏导120救护车所经路段的车流,全程护送开路,保障120救护车顺利通行,为伤者争取最佳救治时间。
在事故现场,交警和辅警配合医护人员,将伤员抬上救护车后沿途护航。现场由接处警民警维护、勘查,并快速恢复交通。救护车在转运伤员途中,医护人员已经对伤员进行了院前抢救,紧急包扎、救治,伤员的伤情得到有效控制。全程警车开道,使救护车能以最快的速度到达医院。
在转运伤员时,交警部门已提前协调医院急诊部门优先启动了警医合作医疗急救工作预案,医院入口保安、急诊引导员和医护人员做好院内接诊的畅通和准备工作,为伤者打造了医院内的绿色通道。转运伤员的救护车到达医院后,随行的交警、医护人员与医院的医护人员无缝连接,共同将伤员送至急救室,迅速进行抢救工作。
因抢救工作及时有效,交通事故伤员无生命危险,该起交通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来源:汕头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