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第一法院的执行法官萧兆良收到了中山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的经营人李先生发来的一段视频,视频里,机器轰鸣工人们热火朝天的开工ing...
看着忙碌的厂房,谁又能想到,这家企业在早前陷入经营困难,面临停产呢?
面对企业遭遇的困境,法院在司法实践中落实“六稳”“六保”,用“活封”巧解“死结”,以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近日,执行法官通过沟通和巧用“活封”的方式,在两起执行案件中促成了和解。其中,欠薪70万余元的某民营家具企业不仅支付了首期10万元款项,工人们还继续选择留在企业一起渡过难关。在另一起涉案120万元的案件中,法官则通过“活封”,为一石材店恢复经营留出空间。
“活封”解“死结”,工人留守企业共渡难关
8月31日上午,在中山第一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程悦铭收到了上海贺先生寄来的邮件。邮件里是贺先生身份信息的确认材料和收款收据。程悦铭一一确认完毕,交执行法官萧兆良审核后,为贺先生办理了收款手续。至此,贺先生等40名工人,陆续收到了总计10万元的第一期工资款。
中山市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因经营遇到困难,陆续欠下40名工人的工资款总计708346元。工人们提起劳动仲裁,并申请法院执行。在执行期间,在萧兆良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谅解。工人们充分体谅企业经营的不易,而经营者李先生也对工人们表达了歉意,并向法院提出,希望能继续经营,承诺将分期将欠款全部清偿到位。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先生首批向工人们清偿欠款10万元,余款分12期清偿完毕。调解协议签订后,萧法官对企业的机械设备采取了“活封”的查封方式,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相关设备,让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让企业能继续生产经营。据悉,在该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后,许多工人继续留下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与企业共渡难关。
“活封”留“活路”,为企业恢复经营留出空间
8月25日14点45分,中山第一法院法警执行中队的温必腾和同事们来到位于中山南区的某石材店。当日,温必腾的任务是根据执行法官萧兆良的指令,对一批设备和石材进行查封。
因一起合同纠纷,该石材店要履行返还投资款120万元的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将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设备等予以强制执行。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积极协商和解,法官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经营状况,在保障申请人权益的前提下,依法对被执行人的生产设备采取了“活封”措施。
被执行人的动产被“活封”后,不得转让、抵押或者是出租、赠予,但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相关设备,让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这体现了法院的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争取既能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在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
这一充满人性化的查封方式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作为被执行人的一方也积极配合法院“活封”,双方在查封清单上签名确认。
落实“六稳”“六保”,助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在实践中,“死封”一般是指将某一财产贴上封条或直接扣押,使其不得被使用、转移:“活封”则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允许被执行企业在正常的生产范围内使用设备等财产,但不得做出转让等财产处分行为,这样能最大限度保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去年12月16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明确提出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查封被执行企业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的,被执行人继续使用对该财产价值无重大影响的,可以允许其使用。
“查封的方法有多种,采用灵活的手段,可以让部分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缓解经营困难,为企业盘活平台和争取时间,助力其复工复产恢复履行能力,努力实现既让事”结“了,又让厂”活“了的效果。”中山第一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及时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一方面,法院将在司法实践中落实“六稳”“六保”,以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助力法治中山营商环境建设。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