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发布《2019行政诉讼司法审查白皮书》。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三年间,顺德区法院集中管辖佛山市一审行政诉讼以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数年平均增长率超过6%,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与原告的有效沟通,已调解或撤诉的案件达860件,占结案数的比例超过15%.
“跟当事人面对面交流,在庭前认真准备,庭上认真倾听和答辩,庭后总结复盘,特别有助于提高我们的法治意识和水平。”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魏钰表示。
“为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自觉性和便利性,我们坚持责任倒逼机制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出庭便利化措施。”顺德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陈跃北说。
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要求法官、书记员做到“三书面一口头”:“三书面”即开庭前3天书面通知出庭、负责人不出庭要书面说明正当理由、书面回复:“一口头”指开庭前1天电话通知,督促行政机关按要求委派负责人出庭应诉。
同时,顺德区法院还通过给行政机关611名工作人员印制应诉专用证件、开通行政机关应诉专用通道、发布《行政审判资讯》和开展法治讲座等方式,大大提升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便利性和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