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您一定要帮帮我啊!这可是我们一家子的血汗钱……”5月20日4时,陈女士到江门市公安局崖西派出所求助,焦急地反映自己的遭遇。
23万化为乌有
原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陈女士的女儿(12岁,小学五年级)每天都要上网课以及在班级群里上传健康信息,由于上传健康信息需要微信支付密码认证,所以陈女士将支付密码告知了女儿。不曾想,其女儿在上网课过程中偷偷打开某直播平台,并效仿其他网友对平台上的主播进行打赏。一开始她只是打赏免费礼物,后来干脆用现金购买虚拟礼物向主播打赏。不到1个月,她共为36名主播打赏礼物364次,合计消费金额23万余元。
由于害怕被家人发现,其女儿还删除了在直播平台消费的银行卡消费短信,陈女士因此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5月20日2时许,陈女士在给手机充值话费时显示银行账户“余额不足”,才发现多年来辛苦攒下的23万余元存款化为乌有,心急如焚的她从女儿口中得知事情经过后,急忙到崖西派出所报警求助。
警方相助全额挽损
考虑到消费者系未成年人,值班民警一方面核实并排除被诈骗行为,另一方面主动翻查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该直播平台的客服有关未成年人操作的规则。在确定未成年人在平台打赏可以申请退款后,民警立即指引陈女士通过平台提交退款申请。
陈女士的女儿为12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法律规定,其单独实施向直播平台主播打赏23万余元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应为无效民事行为。
5月22日,陈女士收到了直播平台退还其女儿刷礼物的全部款项。
警方提醒,家长们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银行卡和支付密码,最好不要设置相同密码。儿童在使用电子产品时,家长应当陪同并指导正确使用电子产品。同时,应当教育儿童形成正确的消费观、价值观,培养其勤俭节约的优良品质。
(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