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抓获一名专业“碰瓷”男子。该男子近3年间在全国各地“碰瓷”作案40余起,涉案金额逾10万元。
急着拿钱的“受害人”
4月27日,男子马某在珠海乘坐出租车,下车时忽然想起还有一个包没拿,于是开门拿包。而此时车辆已启动,马某被带倒,摔得四脚朝天。
马某当时吵着要索赔,出租车司机一看对方摔倒,赶紧报保险,然后带其去医院。经检查,发现马某尾椎骨移位。同时,保险公司业务员赶到医院办理理赔手续。经计算,需赔付1万元。
由于赔付1万元已经不属于小额人伤保险,保险公司需走赔偿审核程序,但马某特别着急,不停地催促保险公司:“你们什么时候能给钱?我着急离开珠海啊!”如此反常的催促举动使业务员起了疑心,慎重起见,保险公司报了警。
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拱北大队接报后介入调查,办案民警突然想起两年前发生的另一件事。2018年,拱北交警曾接到一起事故报警,一名女士在停车场启动车辆时将一名男子带倒,男子要求索赔。保险公司业务员现场走小额人伤理赔,快速赔付该男子1500元。
拱北交警当时怀疑该女士遭遇“碰瓷”,但因当事人已离开,无从对证。这次接案后,民警发现该起案件和当年那起十分相似,都是乘客在车辆停止不动或刚启动时被带倒。民警立刻调阅两年前的理赔记录,发现两起理赔案件的当事人均为马某。
“碰瓷”老手全国作案
拱北交警随后联系各大保险公司,对马某的理赔记录进行调查,发现马某近年来在全国各地有40余单理赔记录,大多是坐出租车或网约车时产生的。
经对40余宗理赔案件逐一分析,同时对马某个人展开调查,民警确认马某是专业“碰瓷”人员,且作案手法与众不同。
据介绍,马某专门对出租车或网约车司机下手,而且等到了目的地才“碰瓷”。乘车时,马某通常会带两个包,下车时故意将一个包放在车上。下车后,他故意找借口稍作停留。待司机启动车辆时,马某立刻打开车门拿包,然后装作被带倒在地。司机一般对乘客没有戒心,和在路上突然撞倒人时的警惕心态完全不同,因此马某频频得手。同时,在车辆刚启动时“碰瓷”,车速较慢,危险系数较低,马某认为有利于保证其自身安全。
调查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马某在过去几年的行踪遍布全国各地,如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每到一地,其会迅速物色作案目标,然后立即离开前往其他城市。
除了包,马某还准备了两部手机,其中一部手机屏幕已破裂。马某有时会将该手机故意摔在地上,称手机也摔坏,以索要更多赔偿。近三年,马某在全国各地成功“碰瓷”40余起,理赔金额逾6万元。
几天后,拱北交警收到消息,在珠海没有及时拿到钱的马某又迫不及待去了深圳。两天后,马某因乘坐出租车下车时被带倒,又获赔800余元。在警方准备收网时,马某离开深圳去了上海。
办案民警随后联系保险公司,请对方以办理理赔手续的名义让马某回珠海。接到保险公司电话的马某立即订了上海飞往珠海的机票。
到珠海后,马某立即前往保险公司办理手续,但在进入大厅时被警方抓获。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马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碰瓷”的作案事实。
3年牟利逾10万
据马某供述,其“碰瓷”生涯源于一次事故。那次,他被车碰了一下,只破了点皮,但司机态度很好,马上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当场赔了800元。这本是个正常的理赔业务,但马某在接到钱的那一瞬间,心中打起了小算盘——被撞一下,也没缺胳膊少腿,就能得到800元。
自认为找到一条“发财”捷径的马某,自此专心研究“碰瓷”,并在全国各地作案。
2018年,马某曾在作案初期选择在珠海“碰瓷”女司机,后其不再选择私家车,而是专门盯着营运车辆下手。今年初,马某想到自己两年没来珠海作案,决定再来碰碰运气。他没想到这次真的被出租车带倒,导致尾椎骨移位。
民警调查发现,马某的微信经常收到他人小额转账,少则三五百元,多则一两千元。“这种转账多半是连保险都没有报的。车主觉得麻烦,反正就是赔个三五百元,就自己给了。”办案民警介绍道,这些钱加上报了保险理赔的6万余元,马某共非法牟利逾10万元。
在马某的手机里,还有许多法律教程,如侵权法等。从记录看,马某几乎每天都进行学习,而他这么认真学习法律是为了“碰瓷”时利用法律武器维护“权利”。
目前,马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