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事关国家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美好生活。2017年7月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来,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相关行政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茂名市检察机关聚焦“保护公益”这个核心,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公益诉讼检察新职能,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强化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监督力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系民情解民忧充分履职护公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茂名市检察机关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根据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组织开展“保护母亲河”“守护海洋”“净化生态环境”等专项监督活动,助力守护青山绿水。2017年7月至2020年9月,茂名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环境资源领域案件490件,占公益诉讼办案总数的70.8%.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和违法占用林地1400多亩,河道80多公里,水域面积约450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11万多吨,非法倾倒污泥19000多吨。茂名市检察机关重点对影响人民群众生活、损害生态环境事件立案查办,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2018年2月,网络上出现反映信宜市怀乡垃圾填埋场大量堆积焚烧垃圾、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报道。信宜市检察院经调查发现,信宜市怀乡镇卫东垃圾填埋场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堆放垃圾,至整改前占地面积约2000多平方米,不仅经常自燃焚烧危害森林防火安全,而且散发臭味、滋生蚊虫,污染周边生态环境,对群众身体健康和饮水安全存在重大隐患。2018年3月,信宜市检察院向怀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信宜市怀乡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采取停止使用并关闭垃圾场、建造拦河坝等整改措施。2019年5月,在信宜市政府、怀乡镇政府的努力下,垃圾场实施整体搬迁,清理垃圾1.3万吨,进行科学清理复绿。昔日垃圾场变身花果园,呈现绿水青山之美。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茂名市检察机关依托“舌尖上的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守护美好生活”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监督,坚决捍卫食品药品安全底线。2017年7月以来,茂名市检察机关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5件,包括化州市检察院办理的王某配制销售假药案、电白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使用有毒物质加工销售猪皮案等,督促查处、没收假冒伪劣食品15万多千克,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针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茂名市检察机关多次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对学校餐饮开展检查,特别是在高考前、疫情复课后等特殊时间节点,对学校内和周边店铺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切实保障师生食品安全。针对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安全问题,依法予以监督。如电白区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部门对岭门无证生产销售茶叶,坡心“毒豆芽”,水东佳乐福超市销售不合格菠菜、荷兰豆、大公爵鱼等案件进行查处,守护“菜篮子”安全。针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外卖食品安全问题,茂名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在“×了么”“美×外卖”等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上排摸商户867家,调查发现存在无照无证经营、超许可项目范围经营、食品标识不规范、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等违法情形的商户749家,分别向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并全部得到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点得开心、吃得放心。
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公益诉讼检察的重要领域。茂名市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纠正和改进工作中履职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防止国有财产流失。茂南区有两家企业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未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且拖欠时间较长。茂南区检察院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的诉前检察建议,所欠土地出让金3.64亿元及时被追缴入库,有效防止国有财产流失。化州市平定河文楼镇段治理期间,工程施工方吴某等人擅自将清淤疏浚物非法出售给他人,致使国有财产损失200多万元。化州市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追回流失的国有财产,保护好辖区内河道生态和国有财产。
我国法律规定公益诉讼检察案件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除了法律规定的“等”内,“等”外也有涉及侵害公益的现象,是人民群众关切、社会反响强烈的问题,需要检察机关有所作为。如茂南区检察院通过向茂南农业农村局发送检察建议,助力该区4200多亩撂荒耕地被复耕,有效盘活了土地资源。信宜市检察院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辖区内380多株珍贵稀有的百年古树筑牢司法保护防线。新领域探索积累了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的宝贵经验,同时为推动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树理念重协商有力监督促共赢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都是公共利益代表,只是维护公共利益方式和阶段不同,但工作目标、追求效果完全一致。“双赢多赢共赢”是茂名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始终践行的理念。具体工作中,检察机关把与行政机关磋商作为提出检察建议的必经程序,不单纯追求办案数量,更注重办理行政部门遇到阻力或者需要几家单位协同解决的难案。如电白区检察院发现水东河、森高河、寨头河等河流存在污染问题,随即与该区水务、城管等部门展开多方磋商。水务、城管等部门在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后,迅速开展整治工作,使受损公共利益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修复。
茂名市检察机关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积极推广公开宣告、圆桌会议、组织听证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职整改。茂名市检察机关对获得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听取意见。在发出检察建议后,跟进协调促落实,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行政。2017年7月至今,茂名市检察机关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16件,收到到期回复590件,行政机关采纳589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立案查办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9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案件37件,绝大多数公益受损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公益损害状态得到及时修复。
公益诉讼问题复杂、牵涉面广,有些损害公益问题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茂名市检察机关把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督方式,在发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乃至判决生效后,坚持对公益修复情况、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判决执行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切实将检察监督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如电白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电白某局代为处置危险废物一案中,480多吨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电白区检察院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积极履行职责。在跟进监督中,电白区检察院发现该局并未依法履职代为无害化处置该批危险废物。随后,电白区检察院依法对该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该局主动履职,依法无害化处理了该批危险废物,并在污染地种上了1000多平方米绿植。
建机制聚合力共护公益显成效茂名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向党委、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依靠党委、人大常委会促进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保障和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如信宜市检察院在对思贺镇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时,邀请信宜市人大代表现场视察整治成效,切实提升监督质效,防止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行为反弹回潮。
茂名市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与行政机关、法院以及其他地区检察机关等的沟通协作,力求取得更多共识。分别与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机关会签规范性文件,从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专业咨询、诉前督促等方面建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协作机制。针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一般具有跨区域的特点,茂名市、玉林市两地检察院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电白区、阳西县两地检察院就儒洞河,化州市、吴川市两地检察院就鉴江流域建立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公益诉讼协作机制。通过强化区域协作,共筑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屏障。
在环境保护区域设立公益诉讼工作站,加强与保护区管理部门联系协作,及时高效守护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信宜市检察院与广东云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会签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办法,通过建立一个公益诉讼工作站、设置一个检察官办公室、聘请一批公益诉讼联络员、建立一个协作机制的“四个一”工作模式,与广东云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形成合力,共同保护云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发动,扩大公益诉讼检察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参与度。通过设点宣传、走访宣传与媒体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向社会公众宣传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广泛凝聚公益保护共识。特别注重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通过宣传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面的办案效果。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拓宽公益保护线索来源渠道。茂名市检察院开发“茂名检察公益诉讼举报随手拍”微信小程序,群众发现损害公益线索时,可以当场拍摄线索照片并实时上传,方便人民群众及时对身边损害公益线索进行实时举报,用行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的局面。
(茂名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