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要工资,船员刘新和妻子陈蓓,在一艘已停航的货轮上长住了近3年的时间。法官一行来到现场时,天空正飘小雨,船内光线昏暗。
一片凌乱中,夫妇二人警惕地看着他们。“如果非要让我走,我就跳海了!”陈蓓情绪激动,船舶移交程序被迫中止。
因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该艘“粤广海货9857”轮此前已被法院变卖。
如今,刘新夫妇却拒不离船,致使移交一再延期。广州海事法院善意执行的同时,发出了广东省首份预处罚通知书,案件终于有了转机。
坚称被拖欠工资20多万元看船人夫妇拒不离船
最初的矛盾,起源于广东台山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与台山市港某船务有限公司、船东陈伟之间。江门台山市人民法院判决该起案件后,船务公司却拒绝履行义务,导致“粤广海货9857”轮被广州海事法院变卖。
买受人冼勤,于2020年7月10日交齐尾款。“我当时就希望法院尽快移交船舶,要赶在天文大潮到来时把船拖离,否则错过大潮又得等15天左右。”冼勤说。
7月13日下午3时许,执行干警与冼勤、某支行代理人,以及陈伟一同赶赴船舶停泊地,计划办理移交手续,但遭到了刘新夫妇的拒不配合。
“船东陈伟拖欠我们工资20多万元,工资没结清前我们不会走的。”二人态度非常坚决。
从他们浓重的方言口音中,执行人员大概辨明,他们是由被执行人陈伟雇请的看船人,自2017年开始为船东工作,但其却一直未按口头约定的金额发放工资,只是不定期地打给他们一些钱。
因为文化程度低,刘新夫妇也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知道守在船上艰苦度日,以期船东来拖船时催讨工资,不曾想到这一盼,盼来的却是法院。
见此情况,执行干警当即与各方协商,其均同意从拍卖款中拨付二人船舶扣押后的看船工资约9万元,“但扣押前的工资,需要你们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不全额拿到工资我们不会离船!”刘新夫妇再度情绪激动,并扬言,如果强制其离船将跳海轻生。得知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后,二人还是不予配合,船舶交接只能中止。
此时,船东陈伟答应写下欠条分阶段还款,刘新却不再相信了。
法院善意执行货轮顺利移交
7月15日,广州海事法院就拖欠工资一事召集了船东陈伟和船员刘新夫妇进行调解。现场,陈伟称自己现在无能力支付,刘新坚持要从拍卖款中先行支付,然而申请执行人某支行并不同意。
为维护法律权威和竞买人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在不放弃说服的前提下,于8月5日上午实施强制移交船舶,但要求执行干警要切实贯彻善意执行、文明执法理念。
8月4日下午3时,广州海事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尹忠烈带队强制移交前期工作组前往船舶停泊地,并与当地人民法庭、司法所、劳动仲裁以及派出所相关人员一道登轮。见状,刘新夫妇依然是拿出几张银行流水文件讲述船东拖欠工资的事情。
因船东已与刘新签订了欠薪明细表,随行的当地司法部门人员立即表示可以据此到附近的司法所申请司法援助,由法援律师帮助其整理文件并代为提起诉讼。
“刘新或许是为我们的诚意所动,第一次陷入沉默。”执行干警王强回忆道。彼时,他趁机拿出了已签批的预处罚通知书,告知刘新这是最后的机会,如果还是拒不离船,法院就要强制移交了,因不配合执法,其债权的实现也要靠自己了。
犹豫良久,刘新夫妇终于表示,愿意下船,配合法院移交船舶,同意随工作组前往旅馆,并要求第二天过来收拾东西。
8月5日上午10时,尹忠烈、王强等20多人乘坐大型海事巡逻艇赶赴江门崖山大桥附近水域移交现场。刘新也上船收拾好了物品,并坚称不会再闹事。
就在准备离船时,一场不期而至的大雨阻挡了他们下船的步伐。看到没带雨具的夫妇二人面露难色,尹忠烈温和地说:“老刘,先进来避避雨,待会儿跟我们的船一起走吧!”一瞬间,刘新夫妇感受到了温暖。
伴随着拖轮马达的轰鸣声,“粤广海货9857”轮终于在3小时的涨潮窗口期内被拖离至岸边,顺利移交。
在海事巡逻船返回码头的路上,执行干警王强也再一次叮嘱刘新应如何申请款项、如何尽快诉讼以讨回工资。据了解,目前法院也正协调当地政府为刘新夫妇提供法律援助,以助其早日拿到工资。
法院的“温度”,自此留在了刘新夫妇的心中。
(刘新、陈蓓、陈伟、冼勤为化名)
来源: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