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伊始,阳江市阳西大地久旱逢甘霖,台风缓解了酷热,暴雨滋润了干涸。
韩某某向上班的工地请了假,赶赴阳江阳西检察院签字领取了5万元司法救助金。她难掩感动的心情,向检察官连连鞠躬道谢,先是为检察院送上一面锦旗,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封手写的信,朴素而简单的几句话,让检察官感受到了浓浓的真情与谢意,“自老公出车祸以来…….子女幼小,婆婆体弱多病,生活开支全落在我一个人身上,感恩检察院、国家政府对我的极大帮助…….”


飞来横祸!
家里的顶梁柱没了,只能拿到2500元赔偿款……
4月9日,是韩某某永生难忘的日子。丈夫黄某某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丈夫死后,家里失去了主要支柱,一家4口的生活仅靠韩某某一人做建筑小工来维持,要照顾年迈的婆婆,还有2名未成年子女分别就读于小学和初中,加之黄某某在治疗抢救期间尚有医疗费用未付清,生活处境非常艰难。更令韩某某及家人感到雪上加霜的是,被告人无力偿还被害人家属的赔偿款:肇事者苏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附带民事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10多万。然而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苏某某除银行2500元存款以外,没有发现任何可供执行财产。
一通来电!
检察官主动“上门救助”!
6月的一天,正在工地里干活的韩某某接到一通陌生来电,“您好,请问是韩某某吗?这里是阳西县人民检察院…….”电话中,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告诉韩某某,通过对该起交通肇事案后续执行情况的了解,发现被害人家属有可能存在因案致贫的状况,因此主动联系了刑事被害人家属韩某某。阳西检察院高度重视该线索,通过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实后,将该案列为司法救助案件,并由戴超华检察长亲自承办。

图// 2020年6月23日,戴超华检察长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韩某某,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向韩某某详细讲解国家司法救助的政策。
暖心救助!
传递检察温度化解“因案致贫”风险
承办检察官认为申请人韩某某的情况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第七条第三项、《广东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指引》第六条第三项的有关规定,应当予以救助,并在韩某某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后,依法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2020年7月上旬,阳西检察院同意给予申请人50000元救助金,同时对申请人韩某某及其亲属给予心理疏导。

图// 2020年8月5日,韩某某签字领取了5万元司法救助金。
为深入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让存在因案致贫困境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及时获得司法救助,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阳西检察院及时更新司法理念,切实加强各部门内部协作,尤其注重加强控申业务工作人员与刑事检察业务工作人员在线索发现、移送、审查环节的密切配合,主动挖掘司法救助案件线索。近年来,阳西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93000元。阳西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的扎实开展,不仅解决了救助申请人的燃眉之急,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基础上进一步彰显出司法机关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温情,更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依托国家司法救助为脱贫攻坚贡献检察力量的有效举措。(阳西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