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到司法所调解案件。温馨李雅提供
法官“云上”调解离婚案。温馨李雅提供
近年来,韶关乐昌市法院立足山区风土人情,积极探索、综合施策,融合创新“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出属于自己的路子。随着该院“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矛盾被“消化”在诉前。
向外借力联手“合奏”促和谐
因认为所居住小区内垃圾清理不及时、绿化质量差,业主欧某等人对物业公司管理服务感到不满,沟通时还发生了争执。随后,欧某等多名业主和物业公司赌气,十几个月没有缴纳物业费。为此,物业公司将欧某等9人告上法庭,诉请判令欧某等人支付物业费及滞纳金等。
乐昌市法院接到起诉后,了解到矛盾的个中原委,认为该案矛盾焦点较为明确,且涉案业主人数较多,调解处理为佳,遂决定先行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并特邀调解员梁玉平开展调解。
梁玉平同时也是乐昌市住建局的在职人员。为促成调解,他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充分发挥自身职业优势,有针对性地说“行话”、讲“行情”。一方面,提醒物业公司长期的发展经营需要业主的支持,并就如何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出建议;另一方面告知业主,缴纳物业费是其应尽的义务,如认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好,应寻找合法途径维权。
经过沟通,物业公司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承诺在今后工作中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愿意放弃对滞纳金的请求,并主动联系业主进行沟通。不久,梁玉平便接到欧某的电话:“我想通了,也愿意和他们达成和解,把物业费交了。”
向外借力,让具有专业知识的特邀调解员协助调解工作更好开展,是乐昌市法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一大举措。据悉,自2019年起,该院先后和当地总工会、妇联、司法局、住建局等9个单位组织签订合作备忘录,并和当地19个乡镇(街道)合作建成矛盾多元化解联动机制,聘请65名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调解经验丰富的人员成为特邀调解员,合力构建由法院主导、多部门参与的“1+N”联动解纷工作格局。而今,随着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家事纠纷等特色调解工作室的顺利搭建和良好运行,不少纠纷还没上庭就已得到解决。
律协“加盟”法服理服口服心服
一张不大的茶几和几张沙发,占据了乐昌市法院律师调解室的大半面积。平日里,不少双方当事人争得面红耳赤的“戏码”均在这里上演。
自今年8月乐昌市法院与韶关市律师协会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专业律师团队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来,每周至少有1名社会律师受选派成为当周调解室里的“特邀嘉宾”,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调解等服务。
“你们和母亲产生不和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这天,前来“坐镇”的是律师陈晓琴,并就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开展调解。
“我们的父亲前不久去世了,留有一笔存款,这笔存款理应由我们两兄弟和母亲胡某一起继承,但我母亲不同意,认为我和弟弟不能分这笔钱,结果就起了冲突。”沙发上的李某甲、李某乙两兄弟说。话毕,胡某的代理律师解释是因为胡某认为两个儿子在丈夫生前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而她现在年老体弱,担心以后无人照料,才想抓住这根“救命稻草”。
“成家后虽然有了自己的‘小家’要照料,但也不应该忽略对父母的照顾。”了解基本情况后,陈晓琴说,“你们的母亲老了,很多事情她都只能依靠你们,所以一旦看到你们对老人不太管顾,心里一定很不安。虽然从法律上你们确实都依法享有继承权,但我们还年轻,能挣钱,是不是可以考虑把这颗‘定心丸’留给年迈的母亲?”
“我明白也很理解,这样吧,我和弟弟放弃继承这笔钱款,这官司也不用打了。”经过一番分析,李某甲、李某乙两兄弟表示今后会多花时间和精力照顾母亲。胡某的代理律师也在征得胡某的同意后,代其签署了调解协议。
“因职业性质,律师通常是当事人的‘代言人’,因此,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能更好地对当事人的处境产生共情。在此基础上,再结合他们自身的专业法律知识,能让他们在调解工作中游刃有余。”乐昌市法院院长李芳表示。
送“货”上门家门前享受司法服务
在人们既有观念里,法官通常都在威严的法院里坐堂问案,但殊不知,如今村镇街道、田间地头也时常成为他们的“主场”。自乐昌市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法官联络点建成以来,乐昌市法院对各乡镇都选派了1~2名法官定期驻点,法官“接地气”的时间也多了许多。法官甘楚阳也因此成为北乡镇的“常客”。
采访中,甘楚阳正好接到北乡镇司法所的来电,获悉该所就一起装修合同纠纷进行调解,但陷入僵局,他当下便和法官助理赶了过去。
途中,甘楚阳了解到,去年,原告乐昌某装修公司为被告王某所经营的客栈进行装修,但工程完工后,恰逢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客栈生意萧条,王某资金无法回笼,因此拖欠装修款多时,装修公司遂准备将王某告上法庭。
到达现场后,甘楚阳首先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近况和请求,继而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对当事人进行劝导,既促成装修公司负责人理解王某客栈受疫情影响不得不停业、难以创收的难处,又让王某明白自己不履行支付义务的行为欠妥,且案件一经审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还将对客栈恢复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当日,王某表示希望能分期偿还欠款,并得到装修公司负责人应允。甘楚阳于是拿起笔来,一笔笔地算,帮助双方最终敲定还款方案。
通过前移司法服务窗口,让法庭、调解室都“流动”起来,乐昌市法院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携手基层群众组织合力为群众的心事、难事、急事提供有效法律指导。“法官上门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成了乐昌市法院开展工作的重要标准。
“目前,我们正在酝酿试点建设‘无讼社区示范点’。”乐昌市法院副院长丘辉华介绍,今后,乐昌市法院的法官将采取“固定+灵活”“线上+线下”的方式,业余时间更多地下沉基层、深入群众,把普法释义工作做在前头,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并将其化解在萌芽状态。
“云上”传输法院业务“一线牵”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跨域矛盾纠纷也逐渐增加,给乐昌市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了挑战。近者尚且能多些面对面解决问题的机会,远者却囿于对时间成本、经济成本的考量,更希望借助“互联网+”技术为审判执行工作加持。
基于此,乐昌市法院在“云上”法庭等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发力,让群众足不出门便能“指尖”立案,在线自主满足案件查询、涉诉信访等各色司法需求,也让法庭、调解室尽在“掌握”,使得双方当事人与法官成为“网友”……
“此次调解过程已由书记员全程记录,请双方稍后在‘云上’法庭系统校阅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好的。”屏幕这头法官话音刚落,屏幕那头的冯某、徐某便齐声应答。
冯某、徐某原是夫妻,后其二人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对簿公堂。期间,承办法官赵美蓉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知悉当事人一方在广西,一方在深圳后,赵美蓉征求了两人意见,决定通过“云上”法庭先行组织调解。
调解中,两人对离婚一事并无异议,但对两个儿子的抚养问题存在分歧。冯某希望能让两个儿子都待在自己身边,并向法官罗列自己适合抚养孩子的各种理由,徐某则认为两个儿子应由两人各抚养一人。听后,赵美蓉综合考虑孩子的健康成长、双方的工作和收入、抚养经济压力等情况,中肯地给予自己的建议。
“我理解,那还是听你们的建议,由夫妻二人分别抚养一个孩子吧,我有空就常去探望他。”冯某有些不舍,但听完法官的话后,为了孩子好,还是决定做出让步。至此,剑拔弩张的“硝烟”渐渐散去,冯某、徐某也在法院主持下就离婚协议达成一致意见。
等待签字确认笔录的间隙,冯某不禁“探索”起“云上”法庭系统里的功能,并“点赞”道:“不用亲自去法院,签名也能在线完成,这确实挺方便。”“数据多跑腿,你们就能少走路了。”法官说罢,屏幕前的冯某和徐某都笑了。
(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