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法官,你们特地跑一趟,真的非常感谢!”身患腿疾的孔某荣在法官送上门的和解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近日,清城法院成功为卧病在床的申请执行人追回部分执行款。
此前,孔某荣等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将伍某波及东明县某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被告伍某波支付赔偿款给原告孔某荣等人,被告东明县某公司对上述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两被告均没有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原告为此向清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通过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伍某波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下落不明。承办法官便从东明县某公司处寻找突破口,多次与该公司负责人电话沟通,最终其表示愿意和解。然而,双方当事人又因赔偿金额问题,多次协商未果,被执行人再次拒绝履行义务。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承办法官果断将被执行人伍某波、东明县某公司纳入失信人名单并对其法定代表人限制消费。
得知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后,被执行人东明县某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承办法官,随后委托他人从山东赶至执行局协商和解事宜。双方在承办法官的协助下,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孔某荣等人同意被执行人东明县某公司一次性支付部分赔偿款后对其结案。但此次听证申请执行人孔某荣因卧病在床未能到庭,亦没有提交委托手续。东明县某公司提出需要全部申请执行人签署和解协议,上述款项才能如期支付。
时至中午,眼见双方当事人准备离去,执行款落实将被再次拖延。“我们现在开车陪你们去找孔某荣签名,今天就要把赔偿款落实!”承办法官一把拉住双方当事人说道。
烈日炎炎,承办法官带上和解协议,行驶近一小时的车程来到孔某荣家中。身患腿疾的孔某荣终于在和解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东明县某公司于当天下午将10万元赔偿款转入了申请执行人指定的银行卡上,承办法官依法解除该公司的失信人员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