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一场疫情将市民困在家中。可外卖骑手仍然穿梭于广州的街头巷尾,小曾便是其中一员。在一次配送过程中,小曾与他人发生纠纷被踢断腿。手停口停,又没有收到犯罪嫌疑人的任何赔偿,家中还有小孩需要抚养的小曾,生活陷入了困顿。在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的帮助下,小曾仅用4天便申请获得司法救助金,解了燃眉之急。
记者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像小曾一样获得司法救助的受害者不断增加。2019年,广州检察机关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7件,向127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85.4万余元,救助案件数量、救助人数及救助金额均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
主动作为,应救尽救
把司法救助纳入日常工作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疾苦,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利益问题,也是检察机关最直接最现实的群众工作。
“大部分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都属于困难群体,往往对国家法律政策不了解,自救能力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陶隆春表示,“广州市检察机关对检察官办案质量考评机制进行了完善,明确要求检察官把有无司法救助线索纳入审查结案报告之中,作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的重要内容,推动司法救助成为办案过程中的日常工作,确保在控告、批捕、起诉、民事诉讼监督等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都能及时纳入救助轨道。”
小琦的妈妈是二级智力障碍者,爸爸是一名清洁工,小琦与妹妹小淘也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症状,全家人都靠爸爸的收入维持生活。但爸爸工作很忙,妈妈又时常带着妹妹出走流浪,小琦常处于无人看管状态。有一天,小琦被人发现衣衫凌乱地呆坐在路边,疑似受到不法侵害。
海珠区检察院接到线索后,迅速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联系公安机关调取证据开展立案监督工作,核实其家庭困难情况后,为小琦姐妹制订了详细的帮扶救助计划,畅通司法救助渠道。
除获得国家司法救助金外,小琦姐妹还获得多家基金会及社会爱心人士资助,接受特殊教育培训。据教育机构评估,小琦如果能坚持接受两年培训,就有可能掌握技能并实现就业。
“云救助”“云放款”
隔离病毒不隔离爱
“以往的司法救助案件,申请人往往需要亲自到检察院,现场办理申领司法救助金的相关手续后才能领款。”
借助远程视频技术,在外地的救助申请人小胡兄弟足不出户就领到了司法救助金。这是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在线开展司法救助的一次探索。这次探索打破了空间上的障碍,减轻了申请人的负担。
小胡兄弟的父亲在一场打斗中失去生命,留下读小学的小胡兄弟与祖父母相依为命。年事已高的祖父母以务农为生,是低收入保障户家庭。经调查核实,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给予申请人小胡兄弟司法救助金共计人民币103409元。
疫情期间,为保证司法救助决定和救助金及时送到申请人手中,在征得申请人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使用互联网远程视频技术。3月13日,申请人在村委干部的陪伴下前往高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填写资料,并以银行转账方式从广州检察官的手中领取了司法救助金。
彰显检察温度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件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衡量检察工作温度的重要工作。”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虹表示,“检察工作温度不应仅仅是司法救助,更加重要的是‘人民有所呼,检察有所应’。”
家住天河的麦氏夫妇给检察院送来了锦旗。2019年中秋前夕,麦氏夫妇的独子遭遇车祸撒手人寰。二老向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寄了一封信,认为肇事司机的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罪。接到来信后,检察官在两日内向麦氏夫妇作出了程序性回复,回复了案件的受理时间、办理阶段以及办理期限等信息。中秋节后第一个工作日,麦氏夫妇又收到了检察院送来的第二封回信,里面有一份《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权利告知书》。
原来,检察官了解到麦氏夫妇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儿子麦某今年刚刚大学毕业,他的离世对两位老人是情感和经济上的双重打击。检察官进一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核实后,认为麦氏夫妇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收到申请救助材料后,天河区检察院建立快速审核发放机制,以最快的速度将救助金发放,并积极与街道办沟通协调,为他们在低保、医疗、就业等方面争取到更多长效帮扶举措。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开展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制定了《广州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方案》《广州市检察机关关于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的意见》和《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处理群众来信暂行规程》等,采取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台账、加强内部配合、规范答复内容等举措,实现来信受理、办理、答复规范化,确保有联系方式的来信均能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受理情况,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来信,在3个月内答复办理进展或结果。
2019年1月至12月,广州市检察机关共收到2600余件信件,具备回复条件的均已在7日内程序性处理,其中,符合广州市检察机关管辖并作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的有698件,答复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