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广州、湛江两地法院共同签署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副中心”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服务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推动穗湛两地法院构建“核+副中心”动力机制。广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勇,湛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坚雄参加《协议》签署仪式并分别致辞。
当前,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湛江发展建设,并赋予湛江新的职责使命和新的定位目标,《协议》的签署率先为人民法院服务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新格局建设提供了样板,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了示范,顺应了时代发展需要。按照《协议》内容,两地法院在坚持服务大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注重实效、合作互促等原则的基础上,分别形成“一对一”全面结对合作模式,合作事项涵盖审判执行、智慧法院、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
1强化审判业务合作两地法院将积极推进跨域立案,创造条件为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并且互相利用地缘人缘优势,发挥多元解纷体系作用,努力促成矛盾纠纷化解。在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和执行等领域加强交流合作,根据工作需要将案件或有关工作内容委托对方法院开展。
2推动司法改革合作两地法院将在审判管理方面加强合作,互相学习借鉴司法改革先进做法、经验,共同推进司法改革深入发展,共同应对司法改革出现的新问题。
3突出智慧法院帮扶共建两地法院将在信息平台建设、软件开发、信息共享等方面积极加强交流合作,分享信息建设技术经验,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的深度运用,推动两地司法信息流动共享。
4推进队伍建设合作两地法院将积极创造学习工作条件,互设“法院人才交流培训基地”,积极培养法院年轻后备人才,并互派一定数量的法官或法官助理到对方法院交流锻炼。
5重点推进队伍建设合作两地法院将在党建工作上积极合作,探索“线上支部活动+线下支部活动”合作模式开展党建文化交流合作,共同推进法院政治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
广州中院王勇院长讲话,认为此次合作必将为两地法院加深了解、增进友谊提供重要平台,必将为两地法院互通有无、实现优势互补提供重要契机,必将为深化两地司法合作、在更深层次协同发展拓展广阔空间。希望两地法院紧密携手、共融互促,构建点、线、面结合的司法协助战略格局,推动实现广州、湛江两地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安全稳定,提升司法服务保障“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能力水平,为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共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湛江中院张坚雄院长致辞,指出湛江中院、广州中院共商推进“核+副中心”法院作用,是贯彻落实省委“双核+双副中心”工作部署的实际行动,是贯彻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对进一步推进两地法院加强司法交流协作,优化区域间和谐友好司法协作环境,形成司法服务保障合力,更好服务保障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表态湛江法院将以协议签订为契机,继续加强合作意识,切实推动司法协作深度拓展和效能提速,全面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为促进两地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助推发挥“核+副中心”作用、共建“双核+双副中心”动力机制,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签署《协议》后,双方立即召开座谈会,共同研讨细化合作事项,推动《协议》落实,发挥更大促进作用。
广州中院王勇院长一行参观了湛江城市规划展览馆和湛江中院院史馆、文化长廊,湛江中院张坚雄院长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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