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推进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2021年5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三级高级检察官刘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何雄伟、三级高级检察官孙寒梅等一行五人到市检察院考察调研。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伟征,检委会专职委员董雄健,刑检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基层院分管院领导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董雄健专职委员对我市开展降低审前羁押率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各基层院分管院领导结合各区实际汇报了相关工作情况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市院刑检各部负责人结合部门案件特点进行了补充。就汇报中涉及的问题,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充分地讨论,在社会危险性条件的认识与把握、捕后轻刑指标的正确评价、非羁押人员监控措施等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上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并对涉众型刑事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在工作实务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研讨。
林伟征副检察长在座谈会中指出,推进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关键在转变司法理念,要站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高检院重大决策部署的高度来牢固树立“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重点在增强责任意识,把责任从上到下层层压实,传导到每一位检察官身上;突破点在机制的建立,应改变传统“重羁押”的刑事案件制度设计来促进执法理念的转变,如建立“以不捕为常态,逮捕为例外”的审批机制,设计适当的考核指标为导向、全面的容错机制为保障等等;增长点在宣传引导,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获取社会对检察机关降低审前羁押率的理解和支持。
省院一部何雄伟副主任对珠海前期开展的试点工作表示赞同,提出珠海市院作为全省唯一市级试点单位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突破传统,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在吸取其他地市先进经验的同时,能够创造更多自身经验,做出珠海特色。
高检院刘辰检察官充分肯定了珠海市检察机关在开展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以及推进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非羁押人员监管系统等措施在珠海落地作出的不懈努力。她表示,珠海检察机关结合地区跨境案件特点,提出“非羁码”和电子手环并用的方式具有首创性和借鉴意义,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的建议充分考虑到新形势下刑检工作的新需求,是珠海试点工作中的亮点。她提出,在继续推进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中要注意多措并举,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加快配套机制建设,加强典型案例指导,建立容错保障机制,完善科学考核指标,全方位发力降低审前羁押率。
(珠海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