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南海区发布第3号总河长令,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南海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区委要求,将检察官巡河履职作为常态化工作落实,定期参与辖区内巡河检查工作,加强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宣传,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用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努力实现河清水秀共享共治的效果。
2021年8月5日上午,南海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南海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区内河流水口水道巡查、调研活动。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炯,区住建水利局局长叶新,大沥镇、里水镇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了活动。
杨检一行先后到大沥镇大沙社区和里水镇胜利社区进行现场巡查,调研水口水道堤岸整治、清四乱情况,巡查是否有污水直排、占用河道、滥采沙石等损害生态环境行为。
随后,人员一行前往里水镇政府就深化“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进行座谈交流。会上,区住建水利局叶新局长提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为河长制体系有力拓展,强化检察机关在河长制工作中的监督、公益诉讼等工作,使河长制推行更加有力有效。希望能继续加强信息互通与协调,确保工作有督促有成效,构建起信息互联共享、办案协作互助、河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炯表示,本次调研收获满满,河堤变美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得到了满足,也体现了党员干部扎实的工作作风。我院也将充分发挥好“三检合一”办案优势,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深化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实现办理河湖方面案件的最佳效能。
“两长”机制从磋商到深度合作,严格对照具体要求落实,同时要积极推动落实联动长效机制。法律监督不只是监督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需要双方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共识,“河湖长+检察长”是一个合作机制与合作平台,要在合作共赢的道路上积极探索,形成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合力,全力保障河流湖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向好。
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作用,助力南海区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1月15日,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与南海区河长办签发了《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合作框架协议》,建立起“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工作机制,南海区人民检察院26名检察官一对一挂名区级、镇级河流,明确坚持监督与预防并重原则,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协作,围绕区内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服务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生态、利用水资源、治理水环境、弘扬水文化,努力实现检察公益诉讼与河湖长制工作的合力增效。
目前,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已联合镇政府,实行检察官实名公示、挂牌督导,不定期共同开展联合巡防,建立“联系会议+信息共享”模式,强化双边协作配合,拓宽线索来源,合力守护河道“健康”。下一步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将针对本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突出问题,与河长办联合研究解决措施,推进问题整改,形成司法、执法合力,充分运用以案释法、“五进”活动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引导市民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南海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