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者竟可以通过“5选1”自选处罚方式!7月28日上午,记者从禅城公安获悉,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遏制涉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事故,佛山禅城公安联合南庄镇相关部门,开展为期3个月的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涉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规载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治理。
禅城开展为期3个月的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5选1”自选处罚方式
“对不起,你骑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麻烦停车接受处理。”7月28日上午10时,记者跟随民警来到南庄吉利购物广场路口,只见烈日下,每个路口都有交警人员和交通志愿者忙碌的身影。
每当有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存在没有按规定佩戴头盔,或者不按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都会迅速被现场执法人员拦下,并被引导至距离执法现场不远的帐篷内接受处罚。记者在现场看到,经过当天路边温度超过40度,不管是交警队员还是市民志愿者,他们都顶着烈日在全力整治和劝导。不到半个小时,有30多名骑车市民因各种违法行为,被陆续抓了现行。
在交警架设的执法帐篷内,有的车主在缴纳罚款,有的则坐在电视机前观看20分钟的交通安全警示视频,更多的人拿着纸币在抄写交通安全规章。帐篷外,有不少违法市民佩戴着头盔和反光衣,双手举着交通警示标牌站在路口当起了临时交通文明劝导志愿者。
违规市民当志愿者。
“本次整治行动,我们给了市民‘五选一’自由选择处罚方式的机会。”交警朱沛霖介绍,这五种处罚方式即:一、接受罚款;二、抄写涉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安全规章;三、做志愿者协助维持交通秩序,并签订交通安全约定书;四、观看交通安全警示视频;五、将自己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附上自己当志愿者的照片发上微博或微信朋友群,求好友点赞并到达20人次。
“以上5项措施,只要市民完成其中的1项,就可以放行。”执法交警说道,为了进一步深化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执法部门不断创新“既能凸显执法效能,有易于群众接受”的人性化执法方式,从当天具体的实施效果来看,这种全新的处罚方式也得到了市民的普遍理解和支持。
执法现场,有市民选择抄写相关法规。
特别执法活动刚1周,安全教育成效更凸显
“因为要接孩子赶时间,我就忘了戴头盔了。”市民刘小姐由于骑电动车没有佩戴头盔,被交警“请”到了帐篷里。
“出行安全不能马虎,你看看因为不戴头盔,教训多么惨痛!”执勤交警李建荣将刘小姐引导至帐篷内的交通事故案例展示区,指着板画上真实的车祸图片,耐心地讲解起佩戴头盔的重要性。看着一张张触目惊心的真实事故图片,刘小姐不仅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举起写有“骑车要戴头盔,不可疏忽大意”的警示牌,站在路口当起了临时志愿者,同时把一条“今天骑电动车没戴头盔,各位帅哥美女不要学我啊!”的微文发上了自己朋友圈。
据悉,自7月20日以来,禅城公安联合南庄镇相关部门共教育处罚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人2892人,其中警告处罚457人,扣车9台,罚款40人,抄写“八不准”交通安全规章1864人,选择志愿者维持秩序80人,观看警示视频347人,将违法行为地点发朋友圈点赞95人。
“我们将处罚方式由之前单一、简单的罚款,转变成多样且更实际的‘教育’措施,同时在执法帐篷内增加了风扇和饮用水的提供,让市民在轻松的环境下接受处罚。”禅城公安相关负责人表示,此类创新执法举措,颇具人性化,执法过程柔和亲民,不仅有利于警务执法工作的开展,也能在得到群众广泛接受和认可的同时,达到执法效果和宣教效果的最大化。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南庄辖区内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有所下降。
(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