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于1993年的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大鹏法庭,坐落在风光旖旎的大鹏湾畔,在深圳这只振翅而飞的“大鹏鸟”翼尖。自2020年6月5日开始,大鹏法庭集中管辖全市一审环境资源案件,是广东省首个环境资源“三审合一”专门化法庭,成立以来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51宗,裁定准许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非诉执行金额超3000万元。
●修复海洋“热带雨林”
珊瑚礁是海岸线的重要屏障,被称为海洋中的“热带雨林”,拥有极高的生态价值,对于入选全国三大美丽海湾的深圳大鹏湾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一场人为的灾难曾让这片海域“失色”。2018年6月,深圳市某生物工程公司员工杨某为了图省事,非法倾倒大量废弃化工原料到下水道,后流至大鹏湾土洋河水域,造成土洋河水质和水生态系统受损。
“破坏生态环境,不仅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要对受影响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赔偿。”承办该案的大鹏法庭法官郑则川说。今年6月17日,该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由杨某所在的生物工程公司支付25万元环境损害赔偿金,用于委托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以种植珊瑚的替代性措施修复所损环境。
“环境污染不能形成‘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思维定式。此次以种植珊瑚作为替代性修复方式,也有利于强化企业和公众的社会责任感,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树立‘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鲜明导向。”郑则川表示。
据悉,这是深圳市首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项目的案件,对于深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广和完善极具意义。目前,大鹏湾海域已种植上千株珊瑚。“受到全国关注的布式鲸‘小布’出没的区域,其实就在种植珊瑚的海域附近,由此可见我们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珊瑚保育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消除油烟扰民难题
“刚洗干净的衣服,就一股油烟味”“我们家已经好多年不敢开窗了”……
今年3月23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景苑大厦小区内,一群业主团团围住到现场调查取证的大鹏法庭庭长施东辉,恳请法院及时采取措施,关停产生刺鼻油烟的“网红”湘菜馆,还居民自由呼吸的权利。
这是一起涉及企业经营权益和社区居民公共利益的案件。多年来,该小区居民不堪其扰,多次向生态环境部门投诉。大鹏法庭受理该案后,立即组织各方开展现场勘查、听证调查,确认该湘菜馆所在大厦不满足设立产生油烟异味餐饮企业的条件。4月1日,大鹏法庭开出首张环境保护禁止令,责令该湘菜馆立即停止经营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并在禁止令作出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封产生油烟的厨房设备,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和居民代表做好后续的跟踪监督,同时还以非诉强制执行的方式关停大厦内另一家湘菜餐饮企业的油烟设备。
“该案所涉大厦存在严重的油烟顽疾,在深圳并非个例。”
施东辉表示,“为此我们专门和有关部门协调,建议生态环境部门将执法过程中查明的不适合开设油烟异味较大餐厅的建筑物列明清单,供市场监管部门在对类似餐饮企业进行商事登记时给予预防性提示,以免后续环境执法导致投资损失。”
此外,针对城市人居环境中常见的电梯噪音、建设工程噪音等问题,大鹏法庭积极主动作为,协调多方当事人,搭建交流平台,注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从源头上解决噪声扰民难题。
●延伸职能保护野生动物
此前,网络社区一度成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隐秘角落”。如今,在百度贴吧输入“金刚鹦鹉、球蟒、豹纹陆龟、红尾蚺、绿鬣蜥”等关键词,一条黄底红字的“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示语即刻出现。这个转变,源于大鹏法庭的一份保护野生动物司法建议书。
2020年2月,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村某停车场门口,一中年男子胡某将在网上收购的鹦鹉转手卖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大鹏法庭法官黄俊审理该案时发现,胡某通过微信向他人非法购得鹦鹉后,再在网络社区发布出售信息联系买家,将灰鹦鹉、和尚鹦鹉、亚历山大鹦鹉卖给多人,从中牟利。后因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样的情形并非个案,仅2020年通过网络社区发布交易信息的就涉及几十名被告人。”黄俊发现,多数被告人以“百度贴吧”作为信息发布和交易平台,普通网民尤其是青少年对于买卖受保护珍稀动物的刑事违法性认知较为模糊。“如果网民通过百度搜索进入平台,看不到警示性提示,那么他们不自觉走向犯罪的危险性极高。”
为此,今年3月,大鹏法庭向百度公司发出“联手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司法建议书,建议对可能侵害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行为作出警示,并加强对违规内容的审查。百度公司4月回函称,已删除违规网帖3万余个,对175组涉野生动物关键词进行拦截,封禁15个违规账号并移送公安机关,对于网民搜索野生动物会有专门的提示语。
“‘打造安全高效的生产空间、舒适宜居的生活空间、碧水蓝天的生态空间’,是中央对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先锋’的战略定位,大鹏法庭将持续推进环资审判精品战略,为深圳打造和谐美丽生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施东辉说。
(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