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将其作为倾听民意、集中民智、推动工作的重要举措,坚持重质量、重方式、重成效,以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推动中心工作,让“良言”变成“良策”,让“金点子”转化为一件件惠及民生的实事好事。
重质量,确保答复“有依据”
在珠海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分别提出了关于立法规范珠海市无障碍城市建设、商业预付消费卡监督管理、修订消防工作条例的建议。收到人大代表议案后,珠海市司法局立即组建专案小组,深入研究代表议案,分析议案的本质诉求,结合珠海实际情况讨论切实可行的落实举措,认真撰写书面答复意见。本着“立法为民”的理念,努力向人大代表交出一份高质量、令人民满意的“答卷”。
重方式,确保沟通“面对面”
为更加详实了解人大代表诉求,珠海市司法局分管局领导带队先后走访了十余名市人大代表,听取有关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并送达珠海市司法局对代表所提工作建议的书面答复。
“面对面”座谈时,人大代表们围绕所提议案畅谈了自己的思路。珠海市司法局就代表们对珠海立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表达了真诚的感谢,并将代表们提出的立法建议作为珠海法治建设不断完善与优化的新方向,在综合考虑珠海实际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立法、参考相关规范性文件,借鉴其他省、市的有益经验,逐步推进相关立法工作。
重成效,确保立法“接地气”
在与人大代表“面对面”座谈后,专案小组根据会议内容及代表后续的意见反馈,进一步完善书面回复意见,健全相关立法规划,协助相关单位推进立法进程。同时,及时向人大代表反馈立法进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推动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进一步强化察民情、听民意的“窗口”作用,出台《珠海市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办法》,通过在镇街设立8个政府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选取9个政府立法工作企业联系点,与高校、律所合作开展立法起草、论证工作,与民主党派建立结对机制加强立法协商等方式,推动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深度和广度,切实全过程贯彻科学民主立法要求,让立法接“地气”、惠民生。
(广东司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