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公安规范执法能力和检察监督能力,保障刑事案件的办理质效,3月22日上午,茂名市检察院与茂名市公安局,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与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和相关工作实施方案联签仪式。
茂名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茂名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冠中,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辉华,茂名市公安局副局长、茂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麦海泓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茂名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二级高级警长袁涛,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硕成,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林志伟,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杰等同志参加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结束后,全体人员参加交流座谈。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麦海泓检察长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精神,茂名市公安局副局长、茂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桁解读了市、区两级《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方案》。茂名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茂名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冠中,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辉华分别发表讲话、作出指示,参会人员围绕议题交换了意见。
两级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还分别联签了《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总体要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责等内容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明确了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挂牌成立,标志着两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在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上迈出了坚实一步,将使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协作配合更加有效、监督制约更加有力。
今后,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将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确保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目标,为法治茂名、平安茂名作出积极贡献,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茂南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