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依托“两法衔接”机制,通过立案监督发力,助力农民工追讨欠薪,切实保障和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2019年,何某某挂靠某公司承包装修工程,项目完工后,何某某以与发包方存在工程款纠纷、无支付能力为由,拖欠30名农民工工资79万余元。2021年下半年,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立案后,责令何某某限期足额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何某某仍拒不支付。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本案,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2021年底,金湾区人民检察院“两法衔接”办收到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案件材料,经审查发现,何某某没有支付工人工资的事实清楚,但关于其是否具备支付能力的证据没有调取。
金湾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与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机关进行沟通,要求调取何某某收取工程款及资金去向的银行流水、进一步补充相关证人证言、核实其名下资产情况等。经补充调取上述证据,金湾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何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符合立案条件,应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进行纠正。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当即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立案书,监督公安机关对何某某立案侦查。何某某被刑事立案侦查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积极筹集资金,向30名工人足额发放欠薪,取得了工人谅解。
本案依托“两法衔接”机制,从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到为农民工讨回欠薪仅五天时间,为群众解决了困扰两年的“忧薪”事,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监督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取得了良好实效。接下来,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依托“两法衔接”平台,依法能动履职,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