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着眼国家、省发展大局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以高质量立法为珠海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珠海建设迈上新台阶。
珠海传媒集团 赵梓 摄
聚焦重点领域创新立法在服务中心大局上下功夫、见成效
紧紧围绕珠海市委决策的重点、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着重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开展立法。
今年以来,按时高质完成对4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审查,其中《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坚持“产业第一”,确定工业用地控制线区域界线、优化产业用地规划等,保障珠海工业用地供给;《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将无障碍城市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珠海经济特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变通登记事项和备案事项,扩大歇业制度的适用范围,进一步赋予市场主体更多便利和更大空间;废止《珠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直接施行上位法,执行统一的处罚标准和执法尺度。
此外,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拟对《珠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珠海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等6部政府规章“打包”废止,不断增强政府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完善公众参与立法制度在强化质量效益上下功夫、见成效
始终坚持立法为民,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收集基层群众、组织和企业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到“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
每部草案均通过珠海特区报以及珠海市政府、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反馈采纳情况,重要立法项目均召开专题论证会研讨。
在镇街设立8个政府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就立法项目主动征集基层部门意见。
注重听取企业诉求,在企业、协会、律师事务所中设立9个政府立法工作企业联系点,涉及市场主体利益的项目必征求民营企业意见。
善用“外脑”,50%以上的立法项目均与高校、律所合作开展立法起草、论证。
加强立法协商,建立结对机制,立法项目草案均充分征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意见。
通过创新模式,有效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激发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积极性,扩大立法民意基础,“系统性”提高立法质量。
全力支持服务合作区建设在推动规则衔接上下功夫、见成效
探索通过地方立法将政策红利固化为根本之策,打出规则衔接“组合拳”,全力支持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力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与澳门法务局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开展两地立法调研交流。
在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设置政府立法联系点,主动听取澳门律师、澳籍法律顾问的意见。
组织各区、各部门结合服务合作区建设的重要改革任务,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梳理,分批列出需突破变通的立法需求清单。
梳理研究澳门法律制度,制作两批澳门法律制度参考资料汇编,共9本3400多页250多万字,为研究粤澳两地制度差异、推动两地规则衔接提供参考。
协助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市人大法工委以及合作区,精心研究、修改合作区条例,形成较完善的草案代拟稿,积极推动国家顶层设计。(珠海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