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嫌疑人的身后,密密麻麻摆放着“猫池”、“卡池”通讯模块设备。
狭窄房间里,满眼皆是笔记本电脑和手机。
经过连续几个月的侦查取证、收集固定相关证据,韶关浈江警方近日成功将多名涉嫌“黑灰产业”犯罪的不法分子移送该市浈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悉,这是该分局根据公安部“断卡”行动、“飓风2021”、“净网2021”等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跨省出击,辗转数千公里打的一场漂亮仗,捣毁10个“黑灰产业”犯罪窝点,斩断一条由“卡商”——“码商”——“号商”相互勾结的“黑灰产业”犯罪团伙链条。
首战告捷
捣毁“号商”贼窦2处
今年1月上旬,韶关市浈江区公安分局网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在该市曲江区某花园小区内有人购买他人身份信息,使用非法技术手段恶意批量注册微信账号,将微信账号实名制后,再出售给下游从事电信诈骗、非法推广等网络犯罪活动的不法分子,沆瀣一气组成了一个利用互联网贩卖实名制微信账号牟利、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
掌握这一线索后,在韶关市公安局相关警种的大力支持下,该分局网警大队联合刑侦大队开展斩断“黑灰产业”犯罪链收网专项行动,派出警力多次深入实地走访摸排,精准锁定犯罪嫌疑人窝点及活动规律后,择机实施抓捕。
1月20日,办案民警警分两路出击,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峰(男,36岁)和刘某(男,37岁,系兄弟俩,均为湖南郴州人),端掉2个设在上述某小区内的“号商”窝点,现场扣押涉案电脑4台、银行卡20张、手机50余部,查获涉案公民个人信息100余万条,其中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
据审查,刘姓兄弟使用不法技术手段恶意批量注册微信账号,并在互联网上大量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冒用他人身份对新注册微信号实名制后,售卖给电信诈骗、非法推广等不法分子继续实施网络犯罪活动,每月牟利3万余元。
顺藤摸瓜
掏出“码商”黑窝1个
在对落网的刘姓兄弟二人审讯过程中,办案民警一边对扣押的涉案电脑、手机、银行卡等进行清理,查询核实涉案财物内的相关线索,一边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突击审讯,深挖扩线。
办案民警通过对涉案电脑、手机和银行卡内信息进行梳理分析研判及深入比对发现,刘姓兄弟俩所注册的微信号验证码来自河南省灵宝市某小区,线索均指向名叫韩某磊(男,22岁)、闫某帅(男,21岁,均为河南灵宝人)的2名嫌疑人。浈江公安迅速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日夜兼程赶赴1360公里外的灵宝市。
3月18日,办案民警抵达灵宝市某小区,经过现场进一步摸排,并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成功在某小区居民楼一工作室内将正在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韩某磊、闫某帅当场抓获,现场扣押电脑、手机等涉案电子设备一批。经连夜审讯和查询审核电脑、手机等涉案电子设备,专案组又发现新的涉案线索。
乘胜追击
端掉“卡商”据点7座
经过深入分析研判,专案组发现“卡商”团伙在“黑灰产业”链条中起着关键作用,主要靠勾结某通讯运营商代理公司多开、回收大量手机号码卡,购置“猫池”、“卡池”通讯模块设备,利用“接码平台”24小时源源不断输送大量手机号和验证码,供“号商”注册APP账号售卖,为下游电信诈骗、网络水军、薅羊毛、非法推广等网络犯罪提供作案物料,以掩饰身份,逃避警方打击。
随着案件侦办的不断推进,办案民警经过大量信息比对核实、链条衔接,所有线索均指向位于广西南宁、贵港等地的“卡商”团伙以及某通讯运营商代理公司法人。在掌握大量充足的证据后,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奔赴广西南宁、贵港等市开展第三轮摸排收网行动。
3月20日,办案民警快速出击,抓获“卡商”团伙头目黄某稳(男,39岁,湖南邵东人)和团伙成员宁某雅(女,38岁,广西南宁人)、吴某霖(男,37岁,广西贵港人)、吕某友(男,36岁,广西南宁人)、梁某露(女,33岁,广西贵港人)以及某通讯运营商代理公司法人梁某松(男,36岁,广西南宁人),端掉窝点7个,缴获涉案电脑30余台、“猫池”和“卡池”通讯模块设备120台、手机200余部、手机实名卡以及物联网6万余张、APP账号20万个、涉公民个人信息100余万条。
据审查,犯罪嫌疑人梁某松开设“南宁迅×商贸有限公司”、“南宁思×商贸有限公司”,通过代理某运营商开卡业务的关系,非法收集、多开实名电话卡,并将开好的电话卡卖给“卡商”黄某稳团伙,黄某稳团伙利用手机卡、“猫池”、“卡池”通讯模块设备,搭建“接码平台”,向以韩某磊为首的“码商”中介提供手机号和注册APP账号所需短信验证码,“码商”中介则将购来的手机号和验证码转卖给刘某峰及刘某不断注册新的APP账号出售,短时间内形成了天各一方的“黑灰产业”犯罪链。
“黑灰产业”套路
卡商
大量收集、持有他人手机卡,利用“猫池”、“卡池”通信模块设备搭建“接码平台”,向“码商”、“号商”批量提供手机号码和短信验证码。
码商
利用“卡商”接入的大量实名制手机卡号和验证码资源,提供给“号商”注册网络账号,从中牟利。
号商
用上游“接码平台”提供的手机号码和注册APP账号所需短信验证码,源源不断注册新的APP账号出售给下游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不法分子以及薅羊毛党、刷流量网络水军党、垃圾短信营销等游走于灰色地带的人群。
(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