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则事必不能行;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
近日,云浮市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围绕新时代法治和云浮现代化建设需求,从加强对法治人才的政治引领、促进法治人才素质能力提升、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法治人才引进、完善组织和制度保障等5大方面提出14条具体措施。
要“抓思想”,打造政治立场坚定的法治人才队伍。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对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领导;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通过征文比赛、课题立项、法治宣讲等活动,推动理论研究成果落地生根;要引领法治人才树立坚定的政治信仰、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常补精神之钙,练就金刚之身,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要“提素质”,打造专业能力过硬的法治人才队伍。学如弓弩,才如箭镞。要支持开展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业务队伍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培训,锚定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培育专业人才;建立健全法官教法官、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让业务专家“竞相涌现”,让人才活力“竞相迸发”;配齐配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工作力量,切实提升依法决策、依法治理、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定期组织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对村(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进行法律政策解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输送“行家里手”。
要“优配置”,打造结构分布合理的法治人才队伍。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要加强人大和政府立法规审队伍建设,公开选拔和吸收具有法治实践经验的立法专业人才从事地方立法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优化镇街综合执法队伍力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完善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提升基层法治人才比例;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确保权力运行在“法治轨道”,挖掘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专门人才,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要“重引进”,打造高端英才汇聚的法治人才队伍。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要健全法治人才引进机制,加大高层次法治人才引进力度,强化与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教育合作交流,支持政法部门探索法治人才引进授权机制,打造更加便捷、更加高效、更加精准的引才通道;把急需紧缺法治人才引进纳入市、县两级人才引进年度计划,并在“引育管用”上展新招、出实招、见真招,让法治人才立住脚、留住心、扎下根。
要“强保障”,打造体制机制完善的法治人才队伍。经国序民,正其制度。要在干部轮训培训、镇街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细化经费支持制度,为壮大法治人才队伍注入“强心剂”;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官、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以实干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探索法治人才交流锻炼机制,落实执法质量考评奖惩机制,把执法质量考评结果与记功奖励、干部提拔任用挂钩,营造人人锐意进取、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云浮市委依法治市办将把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任务进行部署和推动,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指导,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大力培养造就一支信念坚定、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提供坚实的法治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