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阳江市阳东区新洲镇龙潭村委会,映入眼帘的是刚刚建成的法治长廊和法治小公园,上面书写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字样给人一种浓浓的法治氛围。据悉,近年来,龙潭村积极开展法治乡村建设,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出发点,全力推进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2023年龙潭村荣获“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强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龙潭村积极落实律师联系村居制度,与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结成共建,利用律师的专业知识为村保驾护航,村里的合同、法律事务都必须经过律师审核、听取律师的意见,聘请专业律师在村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到矛盾纠纷抓早抓小,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村干部经常下到田间地头开展调解工作,为群众解决问题,努力从源头解决矛盾纠纷。一年来,成功调解涉及土地等矛盾纠纷5宗,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人次。
同时,不断培养“法律明白人”,从村内选取具有较高法治素养、愿意参与法治实践的村民进行培训,形成一支常态化普法队伍。截至目前,全村共有“法律明白人”8名,直接参与基层法治乡村建设。
强化民主法治环境建设
近年来,龙潭村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完善法治宣传栏、法治书屋、村(居)法律服务站、人民调解室等硬件设施,去年投资32万元建成了法治小公园、法治长廊、菠萝蜜学法园等特色设施,在群众日常文化活动和生产生活中融入涉农法律法规知识,潜移默化筑牢群众法治意识。
同时结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着力打造乡村“良法善治”新模式,不断完善村“四议两公开”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监督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让党员和群众切实感受法治力量;修订完善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合理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为实现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够把矛盾化解在村内,是我们这支队伍的最大心愿。”珠海市驻新洲镇龙潭村第一书记张国明说,接下来,龙潭村将继续紧扣乡村振兴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化法治实践,赋能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