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浮罗定市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机制,创新“1+1+1+N”调解工作模式,形成“罗定特色”的调解新格局。至今年8月,罗定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296宗,调解成功1290宗,调解成功率99.5%,调解协议涉及金额860.4万元。
“1”个综合受理平台
各镇综治办、司法所联合统一受理,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凡是经镇排查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或各村居委申报上来的矛盾纠纷,由镇综治办、司法所联合统一受理,做好反映方的询问笔录和纠纷基本情况登记。并根据矛盾纠纷案件的性质、类型、轻重缓急做好等级分类和分析研判。镇综治办和司法所根据矛盾纠纷类型第一时间知会相关主管部门,形成协调联动,联合及时调解。
“1”张调解网全域覆盖
“一张调解网全域覆盖”。各镇按照“地域相邻、规模适中、便于管理”的原则,结合各镇区域、乡村局域、企业片区等不同类型网格进行优化划分,引入边界调解微网格、外出人员调解微网格、点位调解微网格等网格划分概念,科学划分调解网格,形成“调解大网格——调解中网格——调解微网格(综合网格)”的精准联结网结构,打造“大纠纷网格联动,小纠纷网格内解决”的治理框架,实现“下面千根线,上面一张网”的调解新格局。
目前罗定市的调解大网格1个,调解中网格12个,调解微网格178个,网格调解人员共计235人,使得调解网格全镇覆盖,形成各镇社会基层“末梢”调解的全域无死角、全动员、纵横交错的“一张调解网”。
“1”体化多方式调解
“一体化多方式调解”。针对各类矛盾纠纷,采取一体化多方式的调解机制,由各镇综治办、司法所牵头,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矛盾纠纷案件所在村居委和自然村的调解网格员及时介入,形成一体化多人调解模式。
采用“情理交融法”(换位思考法)、“案例引导法”、“亲友疏导法”“亲情解怨法”、“逆向求助法”等多种调处方式,有效化解各镇内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形成“小事不出自然村、大事不出镇、矛盾纠纷不激化”的大调解环境。
充分发挥调解网格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调解能力,让辖区内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都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处、及时化解,真正让调解网格发挥其自身的职能作用,并有效激活精细化调解的格局,实现各镇调解工作的“大纠纷全网联动,小纠纷一格解决”。
“N”的调解工作模式
“各调解网格和调解力量的调解集合”。各镇街的各个调解网格人员和调解力量对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型等进行定期的调解共商和分析研判,针对较为复杂,涉及人员众多的纠纷案件进行共同的讨论和分析研判,研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案,然后根据调解方案召集双方当事人根据案件实际进行现场集中调解或到镇综治办、发生地所在的村居委进行调解,确保矛盾纠纷案件能够得到有效地调处化解。
在“1+1+1+N”调解工作模式的推动下,罗定市人民调解工作逐步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有效推进整个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维护地方社会大局稳定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