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涉农民工工资、追索劳动报酬等一系列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今年已经执结84宗涉劳动者工资案件,执行到位269万余元,有效把劳动者的“需求账单”转变为“幸福清单”,让劳动者安心不忧“酬”。
及时办案
跑出执行“加速度”
在张某某与某劳务公司社会保险争议纠纷一案中,依据海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书,被执行人某劳务公司应赔偿申请人张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款项共计11万余元,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上述赔偿义务,申请人张某某遂向海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海丰法院于11月13日立案执行,执行干警火速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履行赔偿义务,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执行干警通过强措施压、释法明理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主动配合案件程序、积极筹款履行赔偿义务。
11月23日,被执行人将尚欠的赔偿款及迟延利息等款项汇入法院账户。至此,本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10天,海丰法院快执快结,成功跑出执行“加速度”。
无独有偶,另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执行案件中,按生效判决,湖北某建筑工程公司应支付龚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款项共计17.6万余元,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24年11月4日,龚某向海丰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考虑到本案为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申请执行人急需案款救济的心理,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执行工作,对被执行人的账户及时采取冻结措施。因被执行人在外省,给本案执行工作增加难度。
在送达执行通知等材料后,执行法官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告知其还款义务及未履行的法律后果,深入剖析赔偿责任及相应依据,消解其理解误区。经多次沟通,被执行人终于凑齐上述案款并于当月25日一并汇入法院账号,自此该案顺利执结。
助企纾困
寻求各方利益最优解
“当初公司经营困难不赔偿,一直到执行的时候我都没底,现在终于安心了。”申请人郭某某在收到43万余元的执行款项后,松了一口气。
在这起纠纷案中,被执行人某工程公司未按法院生效判决履行赔偿义务,申请执行人郭某某依法向海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从保护民营企业经营、促进经济发展角度出发,立足“涸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理念,约谈涉案企业负责人,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成功化解矛盾纠纷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最终,申请人同意减免利息并延长宽限期,被执行人某工程有限公司也于筹足资金后第一时间结清全部款项。善意文明执行实现涉案企业与劳动者的双赢,是海丰法院寻求各方利益最优解的有效尝试之一。
保护权益
小个案疏解“烦薪结”
戴某系某火锅店的前员工,该火锅店欠付其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工资共计9718元。7年19日,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后因该火锅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戴某向海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当即联系被执行人某火锅店负责人莫某,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个人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执行人员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但被执行人名下账户仅有400余元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
经过细致核查和有效协调,执行法官锚定双方纠纷的起因和发展,消弭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之间的信息差,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共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下一步,海丰法院将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执行理念,加大查人找物力度,深挖欠薪案件财产线索,依法用足用好拘传拘留、罚款、失信曝光等强制措施,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