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跟随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办理的一起人身安全保护令支持起诉案件当事人叶某某家中回访,看着她和女儿的生活逐步走上正轨,检察官颇感欣慰,并向记者介绍了案件情况。
叶某某与王某某于2011年9月登记结婚。王某某本在外地经商,后回广州做生意,由于夫妻矛盾,开始频繁家暴叶某某。叶某某难以忍受身体和心灵受到的双重伤害,于2024年3月28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于同年4月19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受理该案后,法院于当月作出民事裁定书,禁止王某某对叶某某实施威胁、辱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家庭暴力。
然而王某某毫无悔改,2024年4月至7月离婚诉讼期间,又多次对叶某某实施家暴,叶某某因家庭暴力报警7次。为避免继续遭受伤害,叶某某带女儿搬至亲戚家借住,并再次向法院申请责令王某某搬离其住所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依托反家庭暴力协作机制,番禺区法院向该区检察院通报了该案线索。
收到该线索后,承办检察官向叶某某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引导其分类收集和固定证据。在依法审查叶某某递交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支持起诉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番禺区检察院决定受理立案。
经审查发现,王某某对叶某某多次实施家暴,双方关系恶化,且家暴行为在离婚诉讼期间及第一次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后仍持续发生,造成叶某某轻微伤的损害后果,行为较为恶劣。为保障妇女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认为叶某某要求王某某迁出家庭住所的主张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及紧迫性,应予支持,遂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2024年8月,法院经审查后采纳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并作出民事裁定书,责令王某某迁出叶某某住所。王某某不服,向法院申请复议,被法院裁定驳回。
为了顺利调解矛盾纷争,承办检察官与法官联合释法说理,告诫王某某违反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引导其理性平和解决婚姻家庭纠纷。同年9月,王某某迁出上述住所,叶某某及二人女儿得以搬回居住。
“妈妈,我们终于能回家了!”小女孩兴奋地和妈妈叶某某说道,母女二人向番禺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鉴于家庭暴力案件可能存在持续性、反复性等特点,番禺区检察院对区法院近一年来作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回访。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协助执行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依托“邻里检察”基层治理工作模式,以45个检察官工作组为支撑,与16个镇街的社区民警、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联系对接,同步开展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法规宣传及以案释法工作,充分调动妇女权益保护基层一线力量,打通反家暴“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