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江门法院依法实质解纷工作方案》,聚焦源头预防、全程调解、判后答疑三大关键环节推出20条具体举措,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新机制。
方案指出,江门法院要加强与综治中心的协调对接,进一步发挥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的核心枢纽作用。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房产物业、劳动争议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十类矛盾纠纷”作为前端化解的重点,通过建立健全分流过滤及诉调对接机制,促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根据方案,全市法院将持续加大全流程调解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同时充分释放市场调解效能,探索将市场化、专业化调解与诉前保全、庭前程序、强制执行等相结合,将破产管理人调解与破产预重整、重整程序相结合,进一步增强调解权威性,防止“一案结、多案生”。针对纠纷多发领域,深入推进“示范判例﹢类案调解”,通过优先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示范案件”进行精细化审判,推动其他案件以和解、调解方式化解。
为做好释法说理和判后答疑工作,方案提出,要提升裁判文书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的能力水平。同时要积极与当事人进行判后沟通,通过面对面座谈、电话回访、书面答疑等多种形式,耐心解答当事人对裁判依据、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疑问,帮助当事人全面准确理解裁判内容、消除认知偏差,提升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认可度、满意度和接受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