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打造“法润未成年人”司法品牌为抓手,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家事审判融合发展,强化抓前端、治未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体系。
深化未成年人家事审判改革,推进审判专业化发展。实行涉未成年人案件“三合一”审理,精选审判经验丰富、善做未成年人思想工作的优秀法官和辅助人员组成专业团队,归口办理涉未成年人家事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打造“圆桌法庭”,推行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心理专家参与心理干预,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
构建特色协调联动机制,凝聚未成年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合力。在全市7个区(县)分别设立“未成年人家事巡回审判驿站”,联合街道、村委居委、妇联、学校等基层解纷力量,搭建“法院+基层+特邀调解”调解架构。与市妇联签订“向日葵工程”合作备忘录,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加大调解力度,促进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加大教育感化及司法救助力度,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强化心理辅导教育,推出“法律妈妈”工作品牌,打造“未成年被告人+家庭”“司法+心理”双重教育机制。强化判后回访帮教,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政法一条龙”工作机制,推进社区矫治教育有效开展。密切与妇联、教育、就业安置、社会组织等部门机构的合作,探索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方联动帮扶。
延伸司法职能触角,推动涉未成年人纠纷前端治理。启动“法官送法进校园”三年行动计划,选派100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中小学提供定制司法服务。与中小学合作拍摄“法治故事少年说”系列短视频,以学生演绎普法情景小剧场、法官总结说法的形式诠释案例,提高青少年学生学法守法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