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近日率先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出台《佛山市司法行政系统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2020—2022年)》,其中提出,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搭建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佛山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佛山市司法行政系统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下称《方案》),围绕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工作部署和佛山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安排,立足新时代司法行政职能,突出“一个引领(党建引领)”,注重“两个导向(改革导向和实践导向)”,坚持“五个强化”,全力推进佛山市司法行政系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
根据《方案》,“五个强化”,包括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强化市域社会治理法治统筹;健全立法机制,强化市域社会治理立法保障;规范行政执法,强化市域社会治理执法监督;推进刑事执行一体化,强化市域社会治理风险防范;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强化市域社会治理矛盾化解等。
值得关注的是,在强化市域社会治理法治统筹方面,《方案》提出,将围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集约高效的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体系集中发力,加强对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统筹协调;围绕市域社会治理重点项目和重大决策,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的法律事务审核(服务)能力,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市域社会治理重大事项咨询决策,为党委政府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把好法律关口。而在强化市域社会治理立法保障方面,完善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立法机制,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优势,对全市社会治理的基本要素和资源进行优化整合,聚焦市域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加强在保障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保护、城市治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针对市域社会治理公共参与的特点,强化阳光立法、开门立法,优化立法立项机制,建立意见分歧协调机制、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立法能力建设,吸纳市域社会治理专业领域、基层一线的代表参与立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此外,在强化市域社会治理矛盾化解方面,《方案》提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搭建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打造普法“新基建”,健全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完善多元化、立体化、精准化的普法宣教工作格局。成立市调解协会、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佛山市调解专家库,打造一批有影响、有辐射、有示范的个人调解工作室和人民调解组织品牌,完善“诉调”“访调”“警调”“检调”等多元联调工作机制,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