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佛山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和全省、全市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干部大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玉主持会议并讲话,院班子成员作主题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举行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主题,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改什么、为谁改、怎么改等重大问题,为全党上下进一步把准方向、守正创新、真抓实干,在改革开放中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要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全面准确领会《决定》的丰富内涵,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要将与检察工作直接关涉的第九部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放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全局中学,做到有机结合、融会贯通,促进检察履职与党的中心工作和方针政策同频共振、同声共气,以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佛山检察工作、检察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佛山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会议要求,要全面把握《决定》的各项重大部署,立足检察职能找准切入点、着力点,按照最高检和省检察院要求,做到“服务改革全面深化”和“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有的放矢、担当实干中抓好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一方面,找准切口,紧扣重点改革任务优化检察供给。要着力护航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履职;要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要聚焦“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着眼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另一方面,找准定位,落实落细、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自觉把检察改革置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中找准定位、发挥作用,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法律监督,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改革精神做好下半年工作,全面梳理《决定》中与检察工作相关的改革任务,以项目化方式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妥善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新与旧的关系、第一时间落实与第一时间创新的关系,根据矛盾主次,全面统筹、合理安排,扎扎实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落实全会精神,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佛山实践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