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人员利用无人机高空3D建模技术采集生态环境数据。
超6900公里的碧水,占珠三角河道总里程约20%;森林覆盖率70.73%,居粤港澳大湾区城市首位……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森林城市,肇庆是粤港澳大湾区西部生态屏障,绿色资源得天独厚。
近年来,肇庆检察机关坚持用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立足检察职能全面深度融入肇庆“山湖城江林泉峡”系统保护,推动跨部门、跨地域、多元化治理协作,持续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保护格局。
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星湖水质整治、古树名木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等7项专项监督,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00件,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约2066亩,督促修复养护1867株古树名木,诉请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2.14亿余元。
以“我管”促“都管”
推动多部门跨地域协作
今年5月底,星湖、绥江、燕都等3个湿地检察公益保护基地揭牌,肇庆市两级检察院分别与林业部门、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等单位联签建立了湿地检察公益保护协作机制。合作双方将通过线索移送、业务协作、宣教联动和交流培训,共同保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
这是肇庆市检察院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继实行“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治水模式后,推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同履职的又一重要举措。
在多部门协同理念下,肇庆检察机关推动构建生态保护协同治理格局可谓动作频频。
今年3月,肇庆市检察院与市政协建立公益保护协同协商监督工作机制,创新公益保护“政协+检察”模式,形成政协协商、民主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同向发力,其工作重点之一就是着眼于绿美肇庆建设开展湿地保护等专项监督。
除跨部门协作外,肇庆检察机关还积极探索跨地域生态保护协作。
穿城而过的西江“黄金水道”是肇庆的母亲河,也是广州都市圈的重要水源地。早在2018年,肇庆市检察院牵头云浮、梧州、贵港三市检察院共同签署《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框架协议》,成为广东首个省级生态公益诉讼协作,并建立固体废物破坏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统一办案尺度和重大个案协助机制,推动粤桂两地生态治理相融互补。
在建立西江干流省市层面生态治理机制的基础上,肇庆各基层检察院与邻近兄弟院建立贺江、绥江、新兴江等支流生态公益诉讼治理协作子协议,形成上游协同、支流协调的污染防治格局。
肇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亮表示,生态环境保护绝非一家之事,肇庆检察机关致力与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生态治理协作机制,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实现依法行政、保护公共利益、加强检察监督的有机融合。
创新修复赔偿机制
让生态保护更有“价”
今年植树节前,封开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林业局、司法局等单位,组织30余名涉环境资源犯罪社区矫正对象、相对不起诉人员在贺江流域生态司法修复与法制教育基地种下火力楠、红花荷等树苗700余株。
活动利用公益诉讼追缴的生态损害赔偿金,探索开展异地补植复绿促进生态总体平衡,以“生态修复+法治宣教”的体验方式,让曾经的违法者变成贺江流域生态保护的共建者。
肇庆检察机关坚持打击刑事犯罪与生态损失赔偿、生态修复并重,探索推广建立原态修复、代偿修复、替代性修复、异地修复等制度,通过补植复绿、土地复垦、增殖放流、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等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以环境修复体现办案效果。
2020年,肇庆市检察院与环境资源、住建、农林水利等部门联签全省首个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至今已促成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6件,落实赔偿金额545万余元;提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0件,判决支持赔偿金额4259万余元,促成全省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司法确认案并入选生态环境部、省高级法院典型案例。
对于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涉案人自愿赔偿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肇庆检察机关在确保程序公开和受损公益得到修复弥补的前提下,稳步探索诉前和解、诉前赔偿机制,以最小的司法资源获得最佳的社会治理效果。
高要区检察院在办理某五金制品公司污染环境案中,促使该公司主动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经听证会后作出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决定,避免企业因案关停,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与企业健康发展两不误。
数字赋能生态检察
提升绿色发展治理效能
今年以来,在星湖国家湿地公园,不时会看到有检察人员利用无人机高空3D建模技术采集生态环境数据。这是肇庆检察机关常态化巡查监督星湖生态环境的创新性手段,目前已实现对9.6平方公里星湖重点水域的全覆盖3D建模,建立了包含水域、岩石、湖堤、树林在内的检察数据库。
肇庆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用科技手段赋能检察监督调查核实实质化,有助于准确查明行政机关是否整改到位,也为后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支持。
数字赋能生态检察不止于此。肇庆市检察院近日成立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和数字检察办公室,这与正在建设的肇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将形成“三位一体”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平台。
该平台借助大数据增强各环节机制之间的关联性、耦合性,提升一体化办案质效,将生态检察制度效能转化为绿色发展治理效能。同时,依托信息化、智能化,上线运行公益“随手拍”举报平台、“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提升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意识。